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调整《贵州省食品生产
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式样部分内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13 15:48:02
【字体: 打印

根据《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贵州省市场监管机构改革进程,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式样部分内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监制部门。《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式样中的监制部门由“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调整为“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

二、更改投诉举报电话。将《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式样中的投诉举报电话由“12331”调整为“12315”。

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2020年1月1日前已经取得的原式样《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下一篇:

抖音

微博

微信

头条

关闭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