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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19年第三批拟废止贵州省地方标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2-04 15: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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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市监标创〔2019〕48号),关于地方标准依法严格限定在“满足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的范围内,并要求加快清理和废止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产品检验方法标准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等地方标准的要求。我局2019年第三批拟废止贵州省地方标准29项(详见附件),现予公示。若有异议,请有关单位于2020年2月14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有关标准文本可在省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http://amr.guizhou.gov.cn/)——在线服务——地方标准查询服务平台获取。

联系人:王丁;

联系电话及传真:0851-85850134;

电子邮箱:gzbiaohua@163.com。


附件:2019年第三批拟废止贵州省地方标准目录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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