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废止的地方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04 11:43:05
【字体: 打印

为加强地方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的管理,根据《贵州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修订办理程序》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对我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及校准规范进行了清理。

经认真清理,《电话计时计费装置检定规程》、《混凝土回弹仪标准装置检定规程》、《医用磁共振成像(MR)设备检定规程》等33件地方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详见附件1)继续有效;《车辆整备质量检测台检定规程》、《水汽分析仪校准规范》地方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详见附件2)予以废止。

现予以公告。

附件:

     1.贵州省现行有效地方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目录

     2.贵州省废止地方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目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下一篇:

抖音

微博

微信

头条

关闭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