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选任专利技术调查官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20〕2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选任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法发〔2017〕24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的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国知办发保字〔2021〕17号)要求,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充分发挥技术专家的智库作用,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联合建立“贵州省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技术调查官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选任技术调查官。
一、选任范围
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组织、行业协会、行政及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各类生产行业、技术创新等方面研究和工作的人员。
二、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无不良科研诚信及社会信用记录,对知悉的相关决策事项及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二)专业条件
1.熟悉相关产业领域的发展动态、技术前沿及市场需求,产业领域主要包括机械、化工、光学、材料、电子信息、计算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医药、生物、农业等;
2.在相关领域开展教学、学术研究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教学或研究成果;
3.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骨干;
4.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或国家、地方专利奖、科技进步奖励获得者;
5.从事知识产权领域相关实务工作且具有专利预审员、专利审查员资格之一;
6.海外领域专家要求熟悉国内外知识产权制度规则,具有较为丰富的海外知识产权代理、布局保护、风险预警、纠纷应对、贸易调查、展会维权和海关执法等相关理论或实务经验,或具有海外相应专业领域从业经验,或在国内从事海外专利代理或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等相关工作;
7.在知识产权相关案件办理中有纠纷处理经验,参与过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审理、裁决、调解的。
三、选任程序
(一)申请。选任采取自荐形式,申请人填写《贵州省专利技术调查官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直接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省市场监管局进行资格审定。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一份。
(二)审核。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联合成立遴选小组,汇总审核推荐材料并进行资格确认后,提出拟聘技术调查官名单。
(三)公示。拟聘专家名单在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入库。拟聘技术调查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将纳入贵州省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技术调查官专家库。
四、其他事项
(一)贵州省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技术调查官专家库由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贵州省高级法院统一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实行动态增补和调整。具体聘期、管理、使用等规定另行通告。
(二)技术调查官主要参与我省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调解和审判工作涉及的专利技术问题的调查、询问、分析、判断等,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决定或审判机关作出审判结果提供专业技术意见。
(三)本次公开选任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25日。此后入库的专家,将结合实际定期开展审核等相关工作。
(四)申请人根据要求按时报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邮寄至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scqbhc@sina.com,邮件请注明“专利技术调查官申请—姓名”。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南路66号知识产权保护处。
未尽事宜,请联系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联系人:文浪;联系电话:0851—85850112。
省高级人民法院 省市场监管局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