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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资助事项办理具体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4-19 来源信息:贵州省知识产权局
1.按照通知要求申请资助项目。申请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贵州省高价值核心专利培育中心、省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贵州省县域(园区)经济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贵州省地理标志产业化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专利导航、知识产权研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知识产权公益服务、贵州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以及“一事一议”项目资助的时间及相关要求,以省知识产权局下发的通知为准。 2.省知识产权局直接办理资助项目。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文件或省知识产权局文件资助的项目,由省知识产权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文件或省知识产权局文件及相关资料直接办理资助。省知识产权局直接办理资助具体项目详见《<贵州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资助项目一览表》。 3.自行申请办理资助项目。上述第1、2点以外的其他资助项目,属于自行申请办理资助的项目。资助对象在符合《资助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后,应当自行将《贵州省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申请表》及相关印证资料装订成册,直接送交省知识产权局经办处室。经办处室及联系方式、自行申请办理资助具体项目详见《<贵州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资助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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