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省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0-11-27 11:28:53
【字体: 打印

11月18日,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省政务服务中心联合印发了《省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服务贵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相关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企业开办是转变政府职能、营造新型政商关系的源头,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有利于降低企业进入市场的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有利于向国际国内释放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使企业在第一时间享受改革红利,坚定投资创业的信心和决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印发了《通知》,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抓手,以企业和社会公众迫切希望解决的企业开办效率低、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为重点,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统一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加强部门协同、推进信息共享、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 

二、我省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目标

全面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实现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线上“一表填报”申请办理。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个工作日以内。

三、我省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主要措施 

(一)明确要求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通知》提出,2020年年底前,建成完善全省统一标准规范的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线上“一表填报”申请办理。线下推动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专区,各级政务服务大厅配备综合窗口人员,负责前台收件受理及结果送达工作,各业务部门派驻政务大厅后台负责相关事项审批决定,通过前后台全程无缝对接,实现企业开办线下“一窗进、一窗出”。

(二)明确要求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环节、时间、成本。《通知》提出:一是最大限度精简和整合企业开办提交材料,企业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统一提交相关事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在各部门间共享应用,相关人员身份证明及实名身份验证只要求提交完成一次,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申请办理除营业营业执照外其他事项的,不再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二是最大限度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明确要求全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个工作日以内,其中企业登记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后续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事项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三是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开办成本,新办企业由企业所在地政府提供一次免费刻章服务,企业在办理完成设立登记后,可直接前往承担免费刻章服务企业领取公章,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改变税控设备“先买后抵”的领用方式,免费向新开办企业发放税务Ukey。

(三)明确提出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应用。《通知》提出,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在网上办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涉税服务、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依托贵州政务服务网,实现企业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可登录、可核验、免提交”。有序推广电子发票应用,继续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积极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四)明确提出实行社保用工登记“二合一”。《通知》提出,将原用工登记和社保登记2个环节合并为就业参保登记1个环节,企业网上一步办结。新办企业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申请办理员工参保登记的,由“一网通办”平台统一采集相关申请信息及人员实名认证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交申请材料。 

(五)明确提出推进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网上办理。新办企业可以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由“一网通办”平台统一采集相关申请信息及人员实名认证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交申请材料。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加强工作督促指导,确保完成既定工作目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下一篇:

抖音

微博

微信

头条

关闭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