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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网)贵州公布2025年长江“十年禁渔”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06-13 09: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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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网·众望新闻讯(记者 黄晓云)2025年以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围绕水产品交易市场、涉渔餐饮场所等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督促水产品经营者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水产品进货查验制度,认真查验水产品进货相关凭证,查处涉渔经营者违规收购、加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行为,严防长江流域渔获物流入市场。现公布4起典型案例。

一、贵阳市息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餐馆未履行水产品进货查验义务案

2024年10月,贵阳市息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长江“十年禁渔”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息烽县某餐馆未认真履行水产品进货查验制度,未查验供货方营业执照、水产品进货票据等票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有关规定。2025年1月21日,息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有关的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复核时当事人未改正违法行为,被处予行政处罚。

二、毕节市黔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奇味烤鱼店未履行水产品进货查验义务案

2025年5月,毕节市黔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长江“十年禁渔”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黔西市某奇味烤鱼店”未认真履行水产品进货查验制度,未查验供货方营业执照、水产品进货票据等票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有关规定。黔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复核时当事人未改正违法行为,被处予行政处罚。

三、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店非法收购长江流域渔获物案

2024年10月,根据举报线索,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凯里市某店非法收购长江流域水生资源违法行为开展调查核实。经查,从2021年1月9日起,当事人多次从他人处收购长江流域野生河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八十六条有关规定。2025年1月2日,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八十六条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四、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火锅店未履行水产品进货查验义务案

2025年5月16日,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长江“十年禁渔”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某火锅店未认真履行水产品进货查验制度,未查验供货方营业执照、水产品进货票据等票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有关规定。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复核时当事人未改正违法行为,被处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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