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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新闻)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电动自行车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5-09-04 09: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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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电动自行车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选购常识

(一)选择合规销售场所。优先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完善的正规商家购买电动自行车。

(二)确认CCC认证标志。电动自行车依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出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获得认证并在车身上标注CCC标识。需注意,自2025年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也须经CCC认证方可销售。

(三)仔细检查产品标识。购买时重点核对车辆铭牌、产品合格证与实车参数的一致性,确保电池型号、电压、容量等关键信息与合格证标注内容完全相符。扫描合格证上二维码可查询CCC证书有效性。

(四)拒绝非法改装。切勿选购商家私自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特别要警惕解除速度限制、加大电池容量等违规改装行为。

(五)关注电池类型与续航。根据需求选择电池类型,铅酸电池车型整车重量限制放宽至63公斤;锂电池车型更轻便≤55公斤。

(六)积极参与以旧换新。各地正推动以旧换新活动,消费者可将不符合新国标的旧车置换成符合GB 17761-2024的新车,通常可享受政府补贴+企业优惠双重优惠。重点关注当地商务部门或行业协会发布的官方活动信息。

(七)检查安全特性。确认车辆具备短路保护、过流保护和欠压保护功能;鼓励选择安装后视镜的车型提升骑行安全。

(八)留存购物凭证。购车后及时索取发票、产品合格证等资料,作为日后维权的重要依据。特别注意:2025年12月1日起,应拒绝购买不符合GB 17761-2024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产品。

二、使用常识

(一)认真阅读说明书。使用前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按照厂家要求正确使用和保养电动自行车,特别注意关于建议使用年限的提示。

(二)使用原装充电器。充电时应采用原车配套充电器,严禁混用不同电池种类的充电器。新国标要求“一车一池一充一码”,确保兼容性。

(三)注意充电安全。充电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切勿在低温、高温环境或室内、楼梯间、过道充电,禁止飞线充电或一板多充。充电过程中严禁在充电器上覆盖任何物品。

(四)规范充电操作。接通或断开充电器与电池的连接前,应先断开电源。充电完成后及时取下充电器,防止过充。骑行结束后,电池需冷却20分钟以上再充电。

(五)骑行注意事项。行驶中不要将充电器放在车内,避免颠簸导致内部短路;避免在雨天、积水路段行驶,以防电机进水引发故障。

(六)定期检查维护。经常检查电池是否有鼓包现象,充电器是否完好。如需更换,必须选择说明书上指定的配套型号,不得随意更换。

(七)长期存放保养。电动自行车长时间不使用时,建议定期对电池充电(通常每月一次),以保持适当的电荷水平(建议电量在40%-60%之间)。

(八)利用安全功能。如车辆配备北斗定位和动态监测功能,了解并使用这些功能增强骑行安全。经营性用途车辆必须确保该功能正常启用。

(九)遵守交通规则。驾驶电动自行车需年满16周岁,且佩戴安全头盔和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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