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关于注销息烽开磷塑料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2 18: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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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49号)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56号),因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企业申请注销等情形,省局决定注销息烽开磷塑料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业8个产品生产许可证,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请企业所在地质监局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2018年第3批).doc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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