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作废公告
黔市监公告〔2019〕94号
发布时间:2019-08-23 14: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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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17)黔0113行初396号行政判决书和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黔01行终234号行政判决书的判决结果,省市场监管局撤销了2017年6月26日作出的将陈建生登记为纳雍县曙光乡桂兴煤矿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变更登记,并通知该企业限期缴回2017年6月2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但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现公告登记机关2017年6月26日核发的纳雍县曙光乡桂兴煤矿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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