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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19年重点用能单位
能源计量审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2-24 16: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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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省计量测试院: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7〕26号)精神,根据《贵州省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实施方案》(黔发改环资〔2018〕1589号)有关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现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的通知》(黔市监计函〔2019〕1号)工作部署,2019年,全省应完成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培训和50%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审查工作。截至2019年底,全省250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培训工作已全部完成,审查重点用能单位132家,占重点用能单位总数的52.8%。其中,符合13家、基本符合112家、不符合7家。对审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119家单位已督促限期整改,其中79家单位已完成整改,40家单位正在整改中。(详见附件)

二、能源计量审查情况分析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总体水平有所提升,审查结论为符合和基本符合的单位占比达94.70%,较“十二五”期间上升16.74%,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能源计量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重点用能单位仍存在能源计量管理体系不完善、制度不健全、执行不规范等问题,在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和使用方面,没有把计量数据作为能源量化管理、实现成本核算的基础,存在“各自为政、数出多门”的现象。

(二)能源计量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大部分重点用能单位配备的能源计量管理人员都为兼职,能源计量知识薄弱,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理解不到位,履职情况不能满足《规范》要求。部分重点用能单位因经营不善导致人员流动性大,给管理工作带来诸多问题。

(三)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检定工作有待加强。在对强检能源计量器具管理上,大部分重点用能单位都较为规范(部分企业在取水计量上有欠缺),但对非强检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仍存在未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依法检校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2020年是“十三五”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的收官之年。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能源计量审查工作。一是要抓好统筹安排,确保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能源计量审查工作任务。二是要加强帮扶指导,督促被审查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要求。三是要认真梳理核对,对不具备审查条件的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跟踪,如恢复生产应及时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避免漏审,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2019年贵州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情况汇总表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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