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食盐定点批发企业
(2020—2021年)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市监办函〔2020〕195 号
发布时间:2020-04-30 10: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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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
现将《食盐定点批发企业(2020—2021年)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食盐定点批发企业(2020—2021年)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方案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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