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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
危险化学品等2种产品质量
监督抽查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7 14: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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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和有关工作部署,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餐具洗涤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共对64家企业生产的96批次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涉及我省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等9个市(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6819-2004《溶解乙炔》、GB/T 3863-2008《工业氧》、GB/T 534-2014《工业硫酸》、GB/T 7816-2018《工业黄磷》、GB/T 338-2011《工业用甲醇》、HG/T 3266-2019《工业用硫脲》、GB/T 536-2017《液体无水氨》、YB/T 5022-2016《粗苯》等标准要求进行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二、餐具洗涤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共对13家企业生产的14批次餐具洗涤剂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涉及我省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黔西南州等7个市(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9985-2000《手洗餐具用洗涤剂》、GB 1493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洗涤剂》等标准要求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菌落总数”,问题产品检出率为7.1%,问题企业发现率为7.7%,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者,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一是责令生产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依法进行处理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二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同一产品;三是对只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产品,需更换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方可重新上市销售;四是督促指导企业查找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限期完成整改;五是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附件:

     1.省市场监管局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及企业名单

     2.省市场监管局餐具洗涤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及企业名单



                          202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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