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知识产权局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
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省局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
近年来,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发展,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提供了重要支撑、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部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恶意申请注册商标等现象时有发生,并引起不良社会影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规范商标代理行业秩序,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创新创业和推动经济回稳向上提供更加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39号)安排部署,省知识产权局、省市场监管局决定于2022年11月至12月开展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当前商标代理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衔接,依法严厉查处一批违法代理案件,曝光一批违法代理机构,将有恶劣情形的依规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依法停止受理其商标代理业务,切实加大违法成本,营造风清气正的商标代理行业环境,更好地服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广泛摸排违法线索。各市(州)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以下简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辖区内重点企业、重点商标代理机构等市场主体的联系,通过走访、座谈、畅通社会举报投诉渠道等方式,收集摸排伪造申请材料和法律文书、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虚假宣称有内部关系、代理恶意抢注和囤积商标等违法线索。对于辖区外的重大违法线索,及时上报上级对口部门协调处理。
(二)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依法严厉查处商标代理违法行为。对于多次违法开展商标代理业务以及社会广泛关注、公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切实形成震慑。
(三)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商标受理窗口管理,规范商标受理行为,杜绝违法商标申请不当受理。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严格履行商标代理职责和义务,质量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恶意申请筛查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对于通过网络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重点检查其是否存在恶意排挤竞争对手、低于成本价格提供服务、通过网络展示具有重大不良影响商标等行为。坚持检查与规范相结合,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约谈、提出意见等方式督促其及时整改,涉嫌违法线索及时依法立案查处。
(四)做好信息归集利用。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将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行政处罚信息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对于商标代理机构提交恶意注册申请商标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从事严重违法商标代理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较重行政处罚的,按有关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做好商标代理机构违法信息归集,建立完善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做好商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信息的整理分析,相关情况及时报送省局。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商标代理机构,省局将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停止受理其办理商标代理业务并予公告,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执法监管衔接。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违法线索移送和定期会商,加强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按职责分工做好案件查处和日常监管工作。对于转交的案件线索,要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二)加强区域执法协作。各市(州)市场管理部门要加强区域间联络会商、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在办案中发现相关商标代理机构涉及外地的,要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涉案地市场监管部门,并可根据需要请求开展协查。涉案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迅速核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调查,并及时反馈协查情况。要发挥本部门监管综合执法优势,全面分析违法行为的性质,综合运用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依法打击违法代理行为。
(三)加强工作督促指导。省局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并将相关工作纳入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考核,推动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对于行动不力、未及时办理转交线索、对社会关注和公众反映问题未能及时有效解决,不敢直面问题、不敢担当的,视情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于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及时宣传推广;对于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加大支持与激励力度。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的督促指导,工作中遇到疑难复杂问题,及时报告上级部门研究并协调解决。
(四)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监管执法与宣传引导相结合,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性成效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做好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加大案例评析、以案释法、执法普法力度,教育和引导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守法开展业务。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相关整治信息,发挥新媒体作用,把握好宣传的内容、方式、节奏,提高宣传广度和深度,加大警示力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提升专项整治的影响力和震慑力。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2年11月20日前,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印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保工作人员了解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并做好宣传引导,引导企业和权利人对整治行动的关注和支持。
(二)组织实施。2022年11月21日—12月20日,对重点商标代理机构开展检查,走访企业,摸排违法线索,依法查处案件,及时报送典型案件。选择部分市州,对行动开展和案件查办情况进行督导。对我局转交各地的违法线索,要加快办理进度,确保12月底前依法从快查处一批商标代理违法典型案件。
(三)工作总结。2022年12月25日前,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梳理违法代理机构信息,分析专项行动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构建长效机制的建议,并于12月25日前向省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报送商标代理机构违法案件查办情况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刘超,联系电话:18286000215。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