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注销贵州省烟草科学研究院分析检测中心等11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6 10: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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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场监管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等规定,现将被许可人申请注销的贵州省烟草科学研究院分析检测中心等11家检验检测机构予以注销。被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机构,不得再使用资质认定标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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