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知识产权局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2025年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数据知识产权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5年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数据知识产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2025年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数据知识产权工作方案
2025年4月15日
省知识产权局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
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数据知识产权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指引(试行)》,为深入推进贵州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释放交通运输领域数据价值,探索数据知识产权赋能交通运输领域高质量发展路径,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交通运输领域数据资源目录,登记一批交通运输领域数据知识产权。打造交通运输领域数据知识产权多元化运用体系,赋能交通运输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交通运输领域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保障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
1.探索建立数据目录。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宣贯、服务,指导2家以上企业梳理数据资源,建立企业数据资源目录。
2.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引导企业加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力争交通运用领域数据知识产权登记50件以上。
(二)推进数据知识产权运用
1.搭建贵州省交通产业联合会。充分发动各方资源共建贵州省交通产业联合会,明确组织架构和章程,构建高效的数据要素运行机制。
2.构建数据知识产权运营体系。探索构建交通运输领域数据汇聚、数据开发、数据治理、数据知识产权流通和保护的可信空间,推动数据知识产权共享和运用。依托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平台和贵州省数据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设立交通运输领域专区,释放和征集应用需求,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场景应用创新。
3.推动数据知识产权融资。以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为基础,对数据知识产权应用场景评估,激活数据价值,探索推进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作价入股等应用。
4.探索数据知识产权流通。探索数据知识产权在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业态的流通;依托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平台和贵州省数据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开展数据知识产权流通交易,实现交易2笔以上。探索交通公共数据脱敏开放,孵化数据融合应用场景,拓展数据知识产权价值实现路径。
(三)加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
1.探索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针对交通运输领域数据知识产权开展风险评估、纠纷调解,探索建立交通运输领域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2.探索创建(数据)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探索建立(数据)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响应和服务机制,完善维权援助需求与行政执法、行政裁决、司法保护、仲裁调解等工作衔接,切实提高维权援助效率。
(四)强化数据知识产权宣传
1.组织数据知识产权宣推活动。围绕数据知识产权培育登记、应用转化、维权保护、合作开放,及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数据可信空间构建、数据应用场景创新等内容开展宣推活动5场以上。
2.打造数据知识产权应用标杆。注重过程、目标、成果管理,提炼数据知识产权赋能交通运输领域高质量发展的典型事例2个以上。
三、计划进度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5年4月至5月)
1.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精准服务,引导企业登记数据知识产权5件。
2.积极发动交通运输领域龙头企业,明确组织架构和章程,完成贵州省交通产业联合会筹建。
3.举办数据知识产权宣推活动1场。
(二)实施推进阶段(2025年6月至7月)
1.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精准服务,协助1家企业梳理数据资源目录,引导企业登记数据知识产权15件。
2.举办贵州省交通产业联合会成立大会。
3.举办数据知识产权宣推活动2场。
(三)全力提升阶段(2025年8月至9月)
1.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精准服务,协助1家企业梳理数据资源目录。引导企业登记数据知识产权20件。
2.举办数据知识产权宣推活动2场。
3.探索推进数据知识产权运用,实现交易2笔。
(四)评估总结阶段(2025年10月至12月)
1.持续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精准服务,引导企业登记数据知识产权10件。
2.举办1场数据知识产权宣推活动。
3.总结提炼2个数据知识产权赋能交通运输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事例,广泛宣传推广。
四、风险控制与应急处置
(一)数据安全合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交通运输数据安全分级和保护要求》《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谁授权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要求,对交通运输领域数据分类分级,明确数据安全、使用、保护要求。数据知识产权培育、登记、运用、保护过程中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对数据收集、储存、处理、分析、治理、使用、评估等环节进行合规审查。
(二)数据泄露与滥用风险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明确数据知识产权保密内容、措施、期限和责任,提高安全保密和预防风险意识;按数据分级分类标准设置访问和使用权限,对数据操作行为进行监控和留痕管理。加强对敏感数据、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监管,建立防范和使用机制,严防数据泄露与滥用风险。
(三)数据价值应用风险
严格按照《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等财务规定,由相应资质部门和第三方机构客观、公正、独立、科学地评价数据知识产权价值,同时财务部门应独立审查账目,严防信用、市场、流通、操作、监管和声誉等风险;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尽调和研判,严防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虚增地方政府财政收入。
(四)数据质量风险
按照《信息技术数据质量评价指标》,制定科学、公平、公正的数据质量评价标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时效性、可用性和唯一性。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时应按照数据质量标准提供印证资料。贵州省交通产业联合会应建立数据质量评价机制。
(五)服务机构能力风险
按照《贵州省数据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建立数据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评价标准及机制,定期评价服务机构绩效。探索建立负面清单机制,对出现重大舆情风险、数据安全风险等事故的服务机构进行通报。
(六)企业数据管理风险
加强对数据知识产权的登记、运用和保护指导,围绕数据安全、数据权属、数据合规等方面,制定数据知识产权问题清单。推动企业建立数据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数据内控管理制度。
(七)舆情管理风险
加强对数据知识产权舆情的监测和处置,建立舆情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做好舆情监测、舆情研判、协调处置、舆情回应、舆论引导等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舆情负面影响,对舆情进行正确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