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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车辆报废处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08 14: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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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省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黔财资〔2014〕15号)、《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要求及2025年3月18日省局党组会(黔市监党议【2025】7号)会议内容。现拟将我局车辆向省机关事务局申请报废处置,公示如下:

1.车牌号贵A87189(车辆识别编码LSGUD82C06E016498),原省工商局购置一辆(别克牌SGM6517 GL8)7座商务车,于2006年6月购入,使用性质为一般为执法执勤用车,原值250,000.00元,评估金属回收价值预计为2000.00元,按程序报废处置。

公示期自2025年7月7日﹣7月11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与省市场监管局机关党办、局办公室、财务审计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局机关党办:王  海,0851-85829563

              局办公 室 :杨  波,0851-85850091

              财务审计处:赖  霖,0851-85828907

附件:1、车辆技术状况鉴定作业表 
         2、国有资产转让等申请表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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