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6 1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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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吉元定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本局依法对你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通过你公司登记住所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无法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黔市监稽处罚〔2025〕1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黔市监稽处罚〔2025〕1号)。
联系人:王永红、李欣;联系电话:0851-85869217。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南路66号
附件:《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黔市监稽处罚〔2025〕1号)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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