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9月25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市场监管局党组进行了巡视。2020年10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1: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强调,“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关系全国13亿多人‘舌尖上的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严字当头,严谨标准、严格监管、严厉处罚、严肃问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2016年12月14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树立质量第一强烈意识,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2017年7月17日,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强调,“要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立以来,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主动关注、梳理、学习不够。
整改措施:全面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市场监管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汇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的重要论述摘编》;建立《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讲话贯彻落实台账》《省局党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台账》2个台账,并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市场监管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纳入省局党组中心组2020年第四季度学习内容,由机关党委将习近平总书记对市场监管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纳入支部每月学习内容,持续抓好学习贯彻。
整改成效:及时学习掌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加强理解运用,促进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问题2: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2018年5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要“开展质量对标行动”。省市场监管局作为承接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2019年未开展质量对标行动。
整改措施: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向国家标准化委申报将贵阳市、遵义市列为全国第三批参与“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城市名单;及时拨付专项经费,督促贵阳市局组织21家企业、遵义市局组织21家企业参与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和开展企业标准公示情况整改工作要求,开展抽查监督;组织专家深入贵阳市局、遵义市局督促和指导对标达标工作。
整改成效:提升了贵阳市、遵义市参加质量对标企业行动企业产品质量,带动了全社会企业质量标准意识。
问题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省食安委于2020年4月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其中明确省市场监管局2020年第二季度要“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检查工作”。省市场监管局未按要求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检查工作。
整改措施:部署安排并检查抽查全省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地限期整改专项整治发现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违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整改成效:强化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
问题4:2019年、2020年局党组班子成员分工未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整改措施:经省局党组会审议,明确党组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整改成效:强化党组班子成员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
问题5:未按省委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网络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整改措施:经省局党组会审议,印发《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抓好落实。
整改成效:强化了省局网络安全管理责任。
问题6:网站内容未及时更新。省市场监管局网页有的专栏内容还停留在2019年2月。
整改措施:印发《省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管理制度》,并组织清理网站,及时更新网站内容。
整改成效:进一步规范了省局门户网站管理。
问题7: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未按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2020年工作要点,建立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整改措施:下发《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关于建立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20年底局党组成员带队到分管单位开展综合检查调研,形成检查调研报告。
整改成效:加强省局党对对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强化抓党建工作责任。
问题8:局党组未按要求制定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整改措施:下发《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关于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任务的通知》;待省直纪工委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后,制定省局党组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整改成效:逐年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计划,明确了工作任务。
问题9:2019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未明确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整改措施:经省局党组会审议,明确党组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整改成效:进一步强化了党组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问题10:2019年局领导班子成员未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下发《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局党组班子成员带队开展综合检查调研的通知》,由局党组成员带队到分管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和综合检查调研,形成综合检查调研报告。
整改成效:进一步掌握了省局所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找准了工作的薄弱环节,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
问题11:2020年虽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但未进行任务分解。
整改措施:下发《省局党组关于对贵州省市场监管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进行任务分解的通知》,并抓好落实。
整改成效:进一步细化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责任。
问题12:对下属单位督促指导不够。有的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分工未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整改措施:指导和审核所属事业单位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增加履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
整改成效:进一步明确了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问题13:对下属单位督促指导不够。有的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连续两年雷同,且工作计划中引用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已于2016年1月1日废止。
整改措施:下发《省市场监管局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印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方案的通知》,加强对各级党组织的督促指导力度;下发《关于报送纪检委员2020年度工作情况的通知》《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局各级党组织纪检干部履职情况评议工作的通知》,召开省局直属机关纪委听取各级党组织纪检干部年度工作汇报会。
整改成效:强化了所属单位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问题14:2019年10月22日直属机关纪委成立以来,参与项目招标。如:2020年5月8日、8月12日、8月28日分别参与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食品抽检项目、党员教育专题片制作、档案清理服务项目招投标,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派驻纪检监察组未及时指出、督促纠正。
整改措施:认真落实“三转”要求,省局直属机关纪委不再参加省局采购、招标等相关工作。
整改成效:进一步明确省局直属机关纪委职责。
问题15:省药监局于2019年10月21日向省市场监管局呈报了《关于对贵州省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调整的请示》,市场监管局虽经领导签署意见,但未跟踪督办落实,至今未研究回复。
整改措施:指导省药品监管局重新草拟《关于贵州省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厅级联席会议制度调整的请示》,由省市场监管局代呈省人民政府审批。
整改成效:规范了机关办文程序,提升了工作质效。
问题16:2014年建设轻轨拆除原省工商局部分房屋时补偿的位于云岩区八鸽岩路17号7栋3套房屋,2014年贵阳市原质监局划转给省产品质检院的云岩区新添大道南段247号1至5层办公楼,至今未评估入账。2016年6月省产品质检院收到六盘水煤检院无偿划拨的价值112万元的6台检测设备,至今未入账。
整改措施:清理3项固定资产未上账情况;通过第三方进行资产评估,办理云岩区新添大道247号1至5层办公楼不动产变更手续;按规定将3项固定资产登记上账。
整改成效:规范省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
问题17:2018年12月24日省计量测试院以党政联席会研究3名干部试用期转正事宜。
整改措施:组织全面清理2018年以来以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人事议题的情况,进一步修订《贵州省计量测试院会议制度》,召开院党委会对3名干部试用期转正事宜进行确认,并结合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进行检视剖析。
整改成效:促进省计量院党委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加强对“三重一大”问题的集体把关。
问题18:2020年2月18日省产品质检院以院长办公会研究4名干部试用期转正事宜,4月9日、24日和5月27日分别研究8名干部调整事宜。
整改措施:组织全面清理2018年以来以院长办公会研究人事议题的情况,召开院党委会对4名干部试用期转正、14名干部调研事宜进行确认,并结合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进行检视剖析。
整改成效:促进省质检院党委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加强对“三重一大”问题的集体把关。
问题19: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不到位。2019年11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由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副书记担任”。省市场监管局未按要求配备直属机关纪委书记。
整改措施:按规定程序报省直机关工委审批同意,由省局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代守兰同志任省局直属机关纪委书记。
整改成效:按要求配备了省局直属机关纪委书记。
问题20:组织生活会不严肃不认真。经查阅资料发现,部分党支部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2019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未按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整改措施:下发《省市场监管局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印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方案的通知》,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检查;结合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派人现场指导召开会议。
整改成效: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程序,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会议效果。
问题21: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入党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有的下属单位党委审批中共预备党员前,未按要求指定人员进行谈话;有的发展党员审批程序时间倒置;个别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的思想汇报材料中,出现“作为一名教师”等与本人经历不相符的表述。
整改措施:组织省机电院、省建材院对党员档案问题进行清查,责令院领导与当事人及所在支部支委成员进行约谈提醒;指导省机电院、省建材院党委召开党委会重新审定党员发展相关问题,并修订完善《党员档案管理制度》。
整改成效:进一步严格基层党组织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和党员档案管理。
问题22:党费使用未经集体研究。省市场监管局直属机关党委成立以来,使用的党费中,有的未按要求经集体讨论决定。
整改措施:建立《党费使用台账明细表》,严格落实党委会审议党费开支,印发《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实施办法》。
整改成效:进一步规范了省局直属机关党委党费使用。
问题23:未按要求完成干部档案专项复查工作,有的干部身份存疑未核实。
整改措施:组织人事档案拓展清理,局党组会对48名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专项审核认定,对4名同志“三龄”进行重新认定,对7名处级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复审。
整改成效: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管理。
问题24:执行干部任前公示不严格。有的干部任前公示不满五个工作日。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任前公示日期,严格按任前公示张贴的第二天起算。
整改成效: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任前公示要求。
问题25: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明确要“建立省局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制度”。巡视发现,省市场监管局党组至今未建立省局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制度。
整改措施:经省局党组会审议,印发《省市场监管局厅级干部联系基层制度》,并抓好落实。
整改成效:明确了省局厅级干部联系基层任务和责任。
问题26: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明确要“建立省市场监管局预防提醒谈话制度”。巡视发现,省市场监管局党组至今未建立预防提醒谈话制度。
整改措施:印发《贵州省市场监管局预防提醒谈话制度》,并抓好落实。
整改成效:进一步明确省局各级开展预防提醒谈话的措施,强化开展预防提醒谈话的责任。
问题27: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2018年5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要“制定品牌评价标准”。省市场监管局作为承接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未按要求制定品牌评价标准。
整改措施:经省局党组会审议,印发《关于批准发布<品牌评价工作指南>等11项贵州省地方标准的公告》,并抓好落实。
整改成效:规范全省品牌评价标准和程序,促进全省各类企业产品质量提升。
问题28: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若干意见》,省政府于2017年11月印发了《实施意见》,明确要“健全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省市场监管局作为承接知识产权职能的部门,未按要求健全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
整改措施:经省局党组会审议,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联合印发《贵州省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办法》,并抓好落实。
整改成效:规范全省重大经济活动开展知识产权评议的程序和办法。
问题29:对知识产权工作重视不够。2019年度,我省在国家知识产权考核中,因行政裁决量、办案质量等工作滞后被扣分,从2018年全国排名第18位下滑至27位。2020年6月26日,省市场监管局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考核结果通报后,党组未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针对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考核主要扣分项,深入分析原因,召开知识产权重要工作部署会议,进一步安排部署2020年考核任务,加强与中国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调度(浙江)中心合作,进一步挖掘和发现知识产权案源,加大驰名商标认定工作,提升考核名次。
整改成效:认真安排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考核工作,扎实做好迎考工作,可望大幅提升考核名次。
问题30:落实“三定”规定职责不够到位。市场监管局党组成立以来,未按“三定”规定要求拟订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制度。
整改措施:经省局党组会审议,印发《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并抓好落实。
整改成效:进一步规范了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
问题31:落实“三定”规定职责不够到位。市场监管局党组成立以来,未按“三定”规定要求有效推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
整改措施:按政策规定,确定以“检验检测信息资源整合”的方式推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推进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平台升级改造和系统运行测试,完善全省检验检测机构相关数据,做到审批基础数据结构化和省、市、县三级审批系统互联互通以及线上专家的随机抽取、通知等功能,并与总局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实现检验检测数据资源整合。
整改成效:进一步升级改造全省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平台,完善相关数据,实现全生活上检验检测数据资源整合。
问题32: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等十三部门于2020年5月印发了《贵州省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的工作计划》,其中明确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深入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研究市场主体强制退出机制”。局党组至今未召开会议进行研究,也未牵头召集相关单位研究推进措施。
整改措施:经省局党组会审议,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注销退出若干措施》,并抓好落实。
整改成效:进一步规范和便捷了全省企业注销退出。
问题3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若干意见》,省政府于2017年11月印发了《实施意见》,明确要“建立知识产权纠纷技术鉴定、专家顾问制度”。省市场监管局作为承接知识产权职能的部门,未按要求建立知识产权纠纷技术鉴定、专家顾问制度。
整改措施:经省局党组会审议,印发《贵州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纠纷专家顾问制度》,并抓好落实。
整改成效:建立了全省知识产权专家顾问库,方便了知识产权纠纷鉴定和处理。
问题3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2019年1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实施意见》,明确要求省市场监管局要“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巡视了解到,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在试点的基础上尚未推行。
整改措施:起草了《贵州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并广泛征求了省局机关和各市(州)局的意见。因2020年11月13日收到国务院2020年10月27日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由国务院审改办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建议,报国务院批准”。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设区的市、自治州审改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由于至今国家和贵州省都尚未出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明确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的要求,因此我省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许告知承诺制没有法律法规支撑。2020年12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相关工作座谈会,我局就食品经营许可改革相关情况作了汇报,会上未明确改革方案。2021年3月4日,我局再次与总局电话联系,答复:已草拟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修订稿)》,正在报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里面提及了预包装食品告知承诺制,但需待国务院文件纳入该项工作后,才能出台。
整改成效:进一步熟悉推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下一步推进我省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问题35:落实“三定”规定职责不够到位。市场监管局党组成立以来,未按“三定”规定要求拟订广告发展规划。
整改措施:联合贵州财经大学组织召开贵州省广告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调研座谈会,邀请相关省(市、州)广告协会及广告企业共17单位参加,提出贵州省广告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建议,拟定了《贵州省广告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调研报告》和《贵州省广告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写框架》。2021年3月4日,我局再次与市场监管总局联系,答复:已草拟《全国广告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正在进行第三稿修改,征求意见后,预计今年上半年能出台。
整改成效:进一步掌握全国广告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框架措施,为编撰我省广告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打下了基础。
问题36:落实“三定”规定职责不够到位。市场监管局党组成立以来,未按“三定”规定要求拟订贯彻反不正当竞争制度。
推进措施: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制定了《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立法修改项目实施方案和起草说明。成立了《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立法起草小组。对立法起草前期工作开展收集、分析、研究工作,起草《贵州省反不当竞争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了省局机关和各市(州)局意见。根据《贵州省反不当竞争条例》(征求意见稿),组织对省内竞争律法情况进行调研。因修订《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立法程序较复杂,最终需经省人大讨论通过。我局拟于2021年4月份前组织立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7月份前,修订完善草案,组织立法改稿论证会议;9月份前,给相关部门送审草案;12月前,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计通过《条例》。
整改成效:进一步收集掌握全省反不正当竞争的现状,拟出台的《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将对全省反不正竞争起到良好规范作用。
问题37: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2019年1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实施意见》,明确要求省市场监管局要“推行食品生产许可‘一网通办’”。巡视了解到,省市场监管局未推行食品生产许可“一网通办”。
推进措施:拟定了《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全程电子化移动端系统建设方案》,并向省政府服务中心等部门征求意见;向省大数据局报送了《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全程电子化移动端系统建设方案》,并获批同意;2020年11月5日,局党组会议审议了《关于启动全省电子化移动端系统建设3个项目政府采购请示》,并形成会议纪要;2021年1月4日,组织开展公开招标,确定了中标单位。拟于2021年3月初,完成系统系统软件开发。拟于3月下旬组织系统试运行和软件操作人员培训,并上线运行食品生产许可“一网通办”系统。
整改成效:极大地方便群众通过线上办理食品生产许可。
问题38: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省食安委于2020年4月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其中明确省市场监管局2020年第三季度要“建设猪肉制品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化平台”。省市场监管局未按要求开展猪肉制品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
整改措施:下发《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0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贵阳市作为“探索建立猪肉制品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化工作”试点地区;指导贵阳市启动猪肉制品生产企业食品质量追溯平台建设工作,明确贵州智慧共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该系统建设开发团队;实地召开调研座谈会,观摩演示系统,已完成相关功能模块、系统界面等开发工作。目前,正在组织系统功能测试。拟于4月份完成对贵阳市肉制品生产企业、监管人员系统使用操作培训,上线运行猪肉制品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化平台系统,并在全省推广试点成果。
整改成效:已在贵阳市探索建立猪肉制品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化工作,下步在全省扩大运用,将有力保证猪肉产品质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1—85850022;邮政信箱: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66号(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联系人:杨昊;电子邮箱:27882455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