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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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4-09 16:21 字体:[]

一、目录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2、部门预算机构设置

3、部门人员构成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四、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5、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7、专有名词解释


二、部门概况

根据省委办公厅《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州省知识产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黔委厅字〔2018〕93号)文件精神,新组建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并将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的职责,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以及省发展改革委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省商务厅的反垄断相关职责,省科技厅的知识产权管理职责等整合划入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此次调整说明与上次年初预算公开中的调整说明涉及部门主要职能无调整变化。

1、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知识产权强省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市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协调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规范市场监管(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四)按权限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和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按权限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依法依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贵州省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贵州省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省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省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全省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等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拟订省级地方标准,协调指导和监督市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工作,组织采用国际标准。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的落实。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十六)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组织实施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商标、专利注册和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十七)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推进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对外转让相关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协调重大知识产权活动相关工作。

(十八)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应急处置、舆情监测。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九)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二十)管理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十一)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注册、生产质量管理及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对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生产、经营等环节的违法行为。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省市场监管局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3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8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3个):省市场监管局机关本级、省纤检局、贵州省广告监测中心、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培训中心、贵州省消费者协会、贵州省个体劳动者协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贵阳代办处、贵州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贵州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贵州省食品检验检测所、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服务中心、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教育培训中心、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中心、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审核中心、贵州省质量发展服务中心、贵州省计量测试院、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仁怀分院、贵州省机械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省农业机械质量鉴定站)、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贵州省标准化院(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贵州分中心、贵州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贵州WTO/TBT通报咨询中心)、贵州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信息中心(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大数据中心)、贵州省消费指导咨询服务中心、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研究所,原贵州省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于2018年1月1日起下划至地方管理,2018年部门预算同时划转。省局机关内设机构处室32个:办公室、综合规划处、法规处、执法稽查处、登记注册指导处、信用监督管理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处、反不正当竞争与直销监督管理处、消费环境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广告监督管理处、质量发展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安全协调处、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处、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处、食盐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计量处、标准化处、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知识产权战略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科技与信息化处、企业开办服务处、微型企业发展服务处、酒类市场监督管理处、应急管理与新闻宣传处、财务审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按要求设有离退休工作处。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构成单位为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贵州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贵州省药品评价中心(贵州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1个,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处(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处)、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督管理处、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工作处。

3、部门人员构成:省市场监管局编制数1053人、在职实有人数929人(其中行政编制数222人、在职实有人数271人;事业编制数831人、在职实有人数658人)、离休人数7人、退休人数497人。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数333人、在职实有人数268人(其中行政及参公实有人数113人、事业实有人数137人、后勤服务人员18人)、离休人数7人、退休人数125人。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四、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我局2019年度预算调整后总收入35409.20万元,其中:原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5108.03万元,占总收入99.15%;原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资金收入301.17万元,占总收入0.85%。我局2019年度预算调整后总支出35409.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46.17万元,占总支出46%;项目支出19163.03万元,占总支出54%。根据省委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我局属于此次机构改革单位,主要是由原省工商局、原省质监局、原省食药监局及原省物价局、原省知识产权局部分职能整合组成。由于机构职能、职责,预算规模、资金体系均产生较大变动,因此与2018年度部门预算不具备对比性,现将上述主要涉改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主要情况公开如下:

1.原省工商局。2018年度预算总收入7729.14万元,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43.48万元,占总收入77.89%,上年结转经费1715.66万元,占总收入22.11%。2018年度预算总支出7759.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88.67万元,占总支出93.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33万元,占总支出3.46%;住房保障支出202.14万元,占总支出2.60%。

2.原省质监局。2018年度预算总收入20057.23万元,其中:原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0057.23万元,占总收入100.00%。2018年度预算总支出2005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7.41万元,占总支出41.62%;项目支出11709.82万元,占总支出58.38%。

3.原省食药监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561.89万元。收入包括: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21.89万元,原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40.00万元。支出全部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11,561.89万元。

综上所述,我局2019年度预算调整后总收入支出比2018年度整合前主要部门预算总收入支出减少3939.06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调整,原省物价局、原省知识产权局部分职能划入我局,但对应的部门预算未调整至我局。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我局2019年度预算调整后总收入35409.20万元,其中:原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5108.03万元,占总收入99.15%;原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资金收入301.17万元,占总收入0.85%。根据省委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我局属于此次机构改革单位,主要是由原省工商局、原省质监局、原省食药监局及原省物价局、原省知识产权局部分职能整合组成。由于机构职能、职责,预算规模、资金体系均产生较大变动,因此与2018年度部门预算不具备对比性,现将上述主要涉改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主要情况公开如下:

1.原省工商局。2018年度预算总收入7729.14万元,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43.48万元,占总收入77.89%,上年结转经费1715.66万元,占总收入22.11%。

2.原省质监局。2018年度预算总收入20057.23万元,其中:原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0057.23万元,占总收入100.00%。

3.原省食药监局。2018年度预算总收入11,561.89万元,其中: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收入10,853.24万元(包括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13.24万元,原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40万元),占总收入93.87%,住房公积金303.02万元,占总收入2.6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405.63万元,占总收入3.51%。

综上所述,我局2019年度预算调整后总收入比2018年度整合前主要部门预算总收入减少3939.06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调整,原省物价局、原省知识产权局部分职能划入我局,但对应的部门预算未调整至我局。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我局2019年度预算调整后总支出35409.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46.17万元,占总支出46%;项目支出19163.03万元,占总支出54%。我局2019年度预算总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包含:2013801行政运行5767.84万元,20138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5万元,2013804市场监督管理专项3554.22万元,2013805市场监管执法329.44万元,2013806消费者权益保护601.94万元,2013807价格监督检查119.75万元,2013810认证认可监督管理133.02万元,2013811标准化管理587.26万元,2013812药品事务1148.24万元,2013850事业运行7529.61万元,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8189.03万元,2011403机关服务76.15万元,2110404专利审批23.76万元,2011405国家知识产权战略4222万元,2011407专利执法40万元,2011409知识产权宏观管理19.37万元,2050803培训支出31.84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05.81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9.28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196万元。根据省委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我局属于此次机构改革单位,主要是由原省工商局、原省质监局、原省食药监局及原省物价局、原省知识产权局部分职能整合组成。由于机构职能、职责,预算规模、资金体系均产生较大变动,因此与2018年度部门预算不具备对比性,现将上述主要涉改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主要情况公开如下:

1.原省工商局。2018年度预算总支出7759.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88.67万元,占总支出93.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33万元,占总支出3.46%;住房保障支出202.14万元,占总支出2.60%。

2.原省质监局。2018年度预算总支出2005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7.41万元,占总支出41.62%;项目支出11709.82万元,占总支出58.38%。

3.原省食药监局。2018年度预算总支出11,56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4.18万元,占总支出的35.93%;项目支出7,407.71万元,占总支出的64.07%。

综上所述,我局2019年度预算调整后总支出比2018年度整合前主要部门预算总支出减少3939.06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调整,原省物价局、原省知识产权局部分职能划入我局,但对应的部门预算未调整至我局。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我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预算调整后总收入35409.20万元,其中:原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5108.03万元,占总收入99.15%;原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资金收入301.17万元,占总收入0.85%。我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35409.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46.17万元,占总支出46%;项目支出19163.03万元,占总支出54%。根据省委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我局属于此次机构改革单位,主要是由原省工商局、原省质监局、原省食药监局及原省物价局、原省知识产权局部分职能整合组成。由于机构职能、职责,预算规模、资金体系均产生较大变动,因此与2018年度部门预算不具备对比性,现将上述主要涉改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主要情况公开如下:

1.原省工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7370.3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326.86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18%,本年收入6043,48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8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7370.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99.87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93.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33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3.64%,住房保障支出202.14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2.74%。

2.原省质监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20057.23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2005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7.41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41.62%;项目支出11709.82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58.38%。

3.原省食药监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561.89万元。收入包括: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21.89万元,占总收入的99.65%;原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40万元,占总收入的0.35%。

综上所述,我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预算调整后总收支比2018年度整合前主要部门财政拨款总收支减少3580.26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调整,原省物价局、原省知识产权局部分职能划入我局,但对应的部门预算未调整至我局。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后总支出35409.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46.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6%;项目支出19163.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4%。根据省委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我局属于此次机构改革单位,主要是由原省工商局、原省质监局、原省食药监局及原省物价局、原省知识产权局部分职能整合组成。由于机构职能、职责,预算规模、资金体系均产生较大变动,因此与2018年度部门预算不具备对比性,现将上述主要涉改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主要情况公开如下:

1.原省工商局。不包括上年结转,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04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3.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9.37%;项目支出306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0.63%。

2.原省质监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005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7.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1.62%;项目支出11709.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8.38%。

3.原省食药监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行政运行支出1,728.25万元,占14.95%;事业运行支出1,717.28万元,占14.85%;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112.71万元,占18.27%;食品安全事务支出4,095.00万元,占35.42%;药品事务支出1,200.00万元,占10.3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2.22万元,占3.48%;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1万元,占0.03%;住房公积金支出303.02万元,占2.62%。

综上所述,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后总支出比2018年度整合前主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减少2253.40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调整,原省物价局、原省知识产权局部分职能划入我局,但对应的部门预算未调整至我局。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我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后基本支出16246.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经费支出141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35%,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支出2055.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65%。根据省委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我局属于此次机构改革单位,主要是由原省工商局、原省质监局、原省食药监局及原省物价局、原省知识产权局部分职能整合组成。由于机构职能、职责,预算规模、资金体系均产生较大变动,因此与2018年度部门预算不具备对比性,现将上述主要涉改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主要情况公开如下:

1.原省工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83.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经费支出2615.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66%,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支出368.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34%。

2.原省质监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47.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经费支出7499.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9.85%,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支出847.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15%。

3.原省食药监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54.18万元,占总支出的35.9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41.45万元,占总支出28.04%,商品和服务支出571.17万元,占总支出4.9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9.46万元吧,占总支出2.85%,其他资本性支出12.10万元,占总支出0.10%。

综上所述,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后总支出比2018年度整合前主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减少3393.08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调整,原省物价局、原省知识产权局部分职能划入我局,但对应的部门预算未调整至我局。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240.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14.55万元,公务接待费26.15万元,我省对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无法细分到部门,因此未含在年初预算中,待按程序申报审批后追加。根据省委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我局属于此次机构改革单位,主要是由原省工商局、原省质监局、原省食药监局及原省物价局、原省知识产权局部分职能整合组成。由于机构职能、职责,预算规模、资金体系均产生较大变动,因此与2018年度部门预算不具备对比性,现将上述主要涉改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主要情况公开如下:

1.原省工商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支出49.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2.81万元,公务接待费6.30万元。

2.原省质监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支出142.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5.14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

3.原省食药监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支出63.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用57.85万元,公务接待费用5.78万元。

综上所述,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比2018年度整合前主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减少14.1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属于此次机构改革单位,主要是由原省工商局、原省质监局、原省食药监局及原省物价局、原省知识产权局整合组建。由于机构职能、职责,预算规模、资金体系均产生较大变动,原省物价局、原省知识产权局部分职能划入我局,但对应的部门预算未调整至我局。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局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5.1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行经费(主要包含办公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车辆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根据省委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我局属于此次机构改革单位,主要是由原省工商局、原省质监局、原省食药监局及原省物价局、原省知识产权局部分职能整合组成。由于机构职能、职责,预算规模、资金体系均产生较大变动,因此与2018年度部门预算不具备对比性,现将上述主要涉改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主要情况公开如下:

1.原省工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8.12万元。

2.原省质监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7.44万元。

3.原省食药监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0.39万元。

综上所述,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8年度整合前主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419.22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调整,原省工商局、原省质监局职能家原省物价局、原省知识产权局部分职能划入我局,原上述涉改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类型不一致,无法进行增减成因分析。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省级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年初部门预算部分)的通知》(黔财预〔2019〕21号)文件精神,经核定我局2019年度政府采购预算9342万元,其中资产配置类预算144.49万元,工程类预算2926.34万元,政府购买服务类预算6371.17万元。主要采购内容为基建工程、办公设备购置、宣传服务费、委托检验检测服务费、系统维护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根据省委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我局属于此次机构改革单位,主要是由原省工商局、原省质监局、原省食药监局及原省物价局、原省知识产权局部分职能整合组成。由于上述涉改单位资产尚未进行整合,因此无法合并公开我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现将上述主要涉改单位截止2018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分别公开如下:

1.原省工商局。国有资产总数为21234.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38.96万元,固定资产11662.73万元,在建工程5871.70万元,无形资产2461.59万元。固定资产主要构成:(1)办公用房17000平方米,资产原值5826.87万元;(2)其他用房10000平方米,资产原值260万元;(3)车辆实有数18辆,资产原值352.17万元;(4)其他固定资产原值5223.69万元。以上资产均正常在用。

2.原省质监局。国有资产总数为64724.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962.07万元,固定资产45839.84万元,在建工程23278.63万元,长期投资3万元,无形资产1466.53万元。固定资产主要构成:(1)办公用房13290.78平方米,资产原值5375.35万元;(2)业务用房1891.69平方米,资产原值147.22万元;(3)其他用房10689.07平方米,资产原值349.49万元;(4)车辆实有数69辆,资产原值1351.45万元;(5)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48台(套),资产原值15129.49万元;(6)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8台(套),资产原值1241.10万元;(7)其他固定资产原值22245.74万元。以上资产均正常在用。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9年度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通知》(黔财绩〔2019〕2号)文件精神,我局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7个,二级项目43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9163.03万元。我局无纳入部门预算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项目预算支出总数19163.03万元,共涉及43个二级专项。其中:国家质检中心贵阳检验基地(二期)工程建设项目2695.29万元,价格监督检查119.75万元,食品安全监督抽验3850.05万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事务经费70万元,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经费47.50万元,食品安全专项奖励资金50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专项513.75万元,市场监管执法167.94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601.9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5万元,质量技术监督标准化专项经费587.26万元,质量技术监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专项1825.76万元,质量技术监督计量监管专项经费142.51万元,质量技术监督认证监管专项经费133.02万元,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监管专项经费684.80万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专项经费114.01万元,质量技术监督质量发展专项经费240.02万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24.50万元,国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知识产权实施及转化运用1980万元,知识产权奖励625万元,知识产权申请资助资金1560万元,贵州省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和培训57万元,专利执法经费40万元,化妆品安全监督抽验50万元,稽查局执法办案经费67.50万元,药品安全监督抽验1148.24万元,药品安全奖励专项资金50万元,药品安全应急管理经费50万元,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经费298.70万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投诉举报专项工作43.51万元,GMP\GSP认证费98.63万元,药品检验成本性支出218.81万元,医疗器械产品检验费76.91万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项工作经费96.46万元,贵州省稽查局12365专项经费161.50万元,质量技术监督质量发展研究分析专项经费14.37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经费19万元,房屋租金及物管费9.50万元,专利审批经费4.76万元,房屋租金及物管费9.50万元,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维权援助专项19.37万元,执业药师培训成本性支出277.15万元,食品检验费24.02万元。

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所涉及的重要项目、重大支出、重点内容专项主要是国家质检中心贵阳检验基地(二期)工程建设项目2695.29万元,占总项目预算总额比例为14.07%。国家质检中心贵阳检验基地(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紧密围绕贵州省“十三五”产业发展规划,以夯实质量发展为基础、促进产业经济发展为目标,以解决检验检测能力不足为问题导向,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包含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国家液体流量计检测实验室、 国家时间频率贵州应用中心、全国特种设备大数据应用中心和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贵州大数据)、医疗设备计量检测中心等15个子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推动贵州检验检测服务业再上一个新台阶。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15391.57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3262.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66.34万元,预备费663.11万元。本项目建设资金申请由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分别支持一半,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年度安排。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我局2019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七)专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公用支出、社会保障支出等。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以外履行行政职能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专项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停车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9年4月9日

附件: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机构改革预算调整单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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