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省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黔财资〔2014〕15号)、《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要求,现拟将原省质监局、原省工商局84项办公资产及食品检测设备(使用年限均超过10年)向省财政厅申请报废处置,公示如下:
一、通用资产55项(内容详见附表1-48项)
二、食品检测专用设备29项(内容详见附表49-77项)
以上办公资产及食品检测设备原值168.0397万元(累计折旧168.0397万元,净值0元)。取得时间、资产卡片编号等信息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4年4月9日-4月15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与省市场监管局机关纪委、局办公室、财务审计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局机关纪委:王海,0851-85829563
局办 公 室:庄云华,0851-85850019
财务审计处:周道霞,0851-85828907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