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将《贵州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贵州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
省市场监管局 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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