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17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黔市监提复字〔2019〕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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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17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黔市监提复字〔2019〕21号)

发布时间: 2019-05-17 16:24 字体:[]

省商务厅:

辜康乐委员提出的《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对于代表提出的建议予以支持

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明确要积极倡导动员,将消费扶贫纳入国家脱贫攻坚政策体系,代表从大力开展“消费扶贫”宣传、倾力筑牢“消费扶贫”基础、做大做强“消费扶贫”终端、建立健全“消费扶贫”政策、深入拓展“消费扶贫”渠道等方面提出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建议,有利于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助力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对于这样的建议,我们予以积极关注与支持。

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消费扶贫工作情况

(一)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精神,立足市场监管职能,我局在春耕、夏种、秋播时节积极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等专项行动,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服务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2018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4477人次,检查市场2977个次、农资经营主体21153户次;取缔无照经营户22户;抽检农资542批次;查处农资案件61件,案值79.32万元,罚没72.28万元,没收不合格化肥36.63吨。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5.36万元。

(二)加强农产品重点领域监管,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一是加强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确保群众放心消费。今年以来,检查了贵州高山百益食用菌发展有限公司、九龙天麻开发有限公司等七家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了食品及保健食品的标签标识虚假宣传、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二是加强春节期间农产品消费维权工作,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组织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节日期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点加强年货市场、餐饮服务行业和旅游市场的监管,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妥善化解矛盾,确保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活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7600人次,执法车辆798台次,检查农贸市场、商场和超市855个次,检查各类经营户29119户次。受理消费者咨询317人次,投诉举报357件,及时调解处置完结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49万元。三是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下发《2019年工业产品省级监督抽查计划》及《2019年省级流通领域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并以化肥、农膜、农机等产品为重点,纳入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加大农业投入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共计划抽检550批次产品。

(三)积极探索信用约束,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用监管效能,建立健全辖区农资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将群众投诉举报、监管执法、质量抽查发现的失信行为,纳入档案,动态记录信用信息。结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及时将农资经营者企业信用信息纳入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与有关部门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使农资经营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通过信用约束和行政处罚联动,强化农资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努力建设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农资市场监管制度。

(四)强化重点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为进一步集中整治重点消费领域消费侵权行为,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创建放心的消费环境,截至2019年4月底,全省市场监管共受理投诉举报、咨询等信息49718件,其中12315投诉举报机构共受理投诉、举报、咨询等信息41580件,投诉举报7250件,办结 6968件,办结率96.11%;12365共受理2406件,处置电梯困人应急救援4281起,解救被困人员10583人次;12331共受理4094件,立案查处67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投诉举报案件共2件;12358共受理1548件,办结1518件,办结率98.06%;12330共受理90件,立案 79件。

(五)扎实开展3•15宣传活动。在我局的统一安排下,通过联合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直播活动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发布2018年全省消费维权十大案例、《2018年度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咨询分析报告》、《2018年全省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新华社、腾讯、新浪等29家媒体对我省3•15宣传活动进行了宣传报道,有效引导舆论,增强正面宣传的效果,传递市场监管正能量。  

(六)加快贫困地区旅游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立足职能,切实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旅游市场健康发展。仅2018年,组织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3万人(次),检查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点)1.26万个(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3.16万户(次);检查合同文本273份;指导签订旅游合同150份;使用展板、LED显示屏、宣传资料4156份;对经营者开展约谈和行政指导577户(次),处理游客投诉83件,查处涉旅案件4件,共处没收违法所得19.9330万元,罚款20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社会共治,为消费扶贫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构建政府主导、企业负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勇于发挥消费维权牵头作用,做好消费维权制度设计。一是注重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消费维权服务全局的功能积极构建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格局。二是积极指导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消费纠纷调解,通过放心消费将社会共治理念贯穿于消费维权的各项工作,实现治理主体多元化。

(二)加强消费环境建设,为消费扶贫创造良好的信用基础。一是强化消费提示警示和行政约谈,开展消费投诉公示。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12315平台、政府网站、主流媒体等多种载体,曝光一批有社会影响力的消费维权案件,公示一批消费者诉求集中的企业、品牌,倒逼企业提升品质。二是探索多元化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继续推进“一会两站”建设,把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继续推进“12315”“五进”建设,把消费纠纷解决在源头;继续在全省AAA以上景区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由旅游业经营者先行快速处理旅游消费纠纷;支持消协组织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积极推行在行业协会建立“12135消费维权服务站”,指导、督促行业经营者守法经营、妥善处理消费纠纷。

(三)突出重点领域,为消费扶贫营造良好环境。加大贫困地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放心消费创建力度,积极引导规模较大的企业、商圈、餐饮、景区等市场主体向社会主动作出更优承诺,提升商品服务品质,促进消费升级。

(四)加强督促指导,为消费扶贫营造良好基础。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行经营者首问负责制度,鼓励引导电商平台、大型商场、超市等建立赔偿先付制度,并以有效方式向社会公开。督促经营者全面落实网购无理由退货制度,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试点工作。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江林鸿;联系电话:85850034,1363906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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