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关于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2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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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关于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2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5-06-12 00:00 字体:[]

***代表:   

  您提出关于《关于加强清理整顿投资理财公司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建议》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商部门在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的职责   

  在清理整顿投资理财公司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工作中,依照职权法定原则,根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试行)》(处非联发﹝2008﹞4号)、《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24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0]6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工商部门的具体职责是:加强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依法查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广告;依法开展对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的监管;依照有关部门的认定意见,在职权范围内对非法集资的企业予以处罚。另,根据《贵州省非法集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全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2014年12月26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采取临时管控措施,暂停贵州省辖区内投融资理财咨询类公司的注册登记工作。   

  二、近两年全省工商系统开展整治非法集资工作情况   

  (一)2014年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情况   

  2014年,省工商局在年初制发的《贵州省工商局竞争执法工作要点》中,对全省各级工商部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要求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工商职能职责,积极配合政府金融办、银监、公安等部门作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要依法规制,对发现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要依法立案查处;要将公安、银监等部门通报的涉嫌非法集资企业作为重点加强监管,对无照经营行为要依法查处。   

  全年省工商局共接到上级印发的涉及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文件3份,都能做到结合工商职能,第一时间传达到基层,安排到基层,落实到基层。在日常监管中,省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受理投诉3341件,举报755件,中心受理平台受理的投诉举报中没有涉及非法集资。贵州省广告检测中心全年共监测金融类广告125107条(次),其中报纸类广告173条(次);电视类广告12142条(次);广播类广告112792条(次),省广告检测中心监测系统尚未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金融类广告。   

  全省各级工商部门按照省工商局的工作安排,坚持属地管辖和职权法定原则,依法加强对辖区内的融资理财类公司、投融资理财咨询类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2014年5月27日,在安顺市金融办组织下,安顺市工商局会同公安局、银监局等七部门共同向贵州七鑫行融资理财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安顺第一、二分公司送法上门,对其虚假宣传予以纠正,并责令其整改。2014年6月3日、8月26日遵义市工商局先后两次组织全市工商系统开展对非融资担保公司、投融资咨询服务类公司开展了专项检查。重点清理整顿擅自变更注册登记事项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对4户未按期年检的企业依法作出了处理,对11户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29.54余万元。6月5日,黔南州工商局对贵州聚鑫行投融资理财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黔南分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下达了行政告诫书,责令其改正。7月18日,黔东南州凯里市工商局接群众举报“贵州省七鑫行融资理财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黔东南分公司”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凯里市工商局立即向市金融办汇报,在市金融办统一领导下,凯里市工商局会同公安、金融办、银监、人行等部门,立即对该公司进行联合检查。7月4日六枝特区工商局对贵州汇信行融资理财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六枝特区的2家分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相关部门进行了通报,9月2日、12月2日六枝特区工商局配合六枝特区公安局再次对上述2家“汇信行”分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12月15日六枝特区公安局对“汇信行”六枝特区分公司予以立案调查,涉案金额5000余万,投资人780余人。2014年10月8日,六盘水市红果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汇信行”红果分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次日将检查情况报送县金融办、人行、公安局等部门。经初步查明,“汇信行”红果分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起已停止兑付到期利息,截止到2014年12月19日,投资人在“汇信行”红果分公司办理业务254笔,涉案资金为1883万元,此案已移交县公安局立案调查。   

  去年,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在当地金融办的统一领导下,还认真开展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当地公安、银监等部门对辖区内的融资理财类公司、投融资理财类中介机构开展送法上门活动,指导其守法经营。二是各级工商部门结合非法集资活动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利用节假日、赶集日、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在人员流动量大的车站、广场、商业街,通过设点宣传、现场讲解、电子屏滚动播放非法集资宣传内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和风险提示活动,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引导群众识别非法集资的特征及表现形式,提高群众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据统计2014年全省工商系统积极配合当地金融办等部门共举办宣传教育活动103次,出动法制宣传员1269人次,执法车辆281台次,设立宣传点122个,户外宣传视频8块,广告牌108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3862份,制作展板112块,现场解答咨询1969人次。   

  (二)2015年全省工商系统开展集中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快速应对。针对2014年12月18日我省发生的因非法集资引发的群体上访事件,我局高度重视,在立即派员配合参与处置的同时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应对,主动作为,认真履职。2014年12月26日上午,省工商局召开处置非法集资专题会议,成立了以杨正国局长为组长的集中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了工商部门当前重点工作。并于当天下午5时,紧急召集各市(州、贵安新区)局长、分管副局长在省工商局召开紧急会议,通报了当前面临的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面对面安排了应抓紧落实的重点工作。   

  二是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根据《贵州省非法集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黔处非办发【2014】9号)的部署和安排,结合工商职责,省工商局于2015年1月5日印发了《贵州省工商局集中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黔工商办【2015】1号),对全省工商系统开展集中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从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并要求全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处非办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职权法定的原则,扎实抓好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暂停办理融资理财类公司、投融资理财咨询类公司的注册登记工作;二是组织实施对融资理财类公司、投融资理财咨询信息中介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三是认真开展融资理财类公司、投融资理财咨询信息中介机构登记事项检查工作;四是加强对融资理财类公司、投融资理财咨询信息中介机构的教育引导工作;五是组织开展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清理整顿;六是组织开展印刷品广告、户外广告的集中整治行动;七是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和违法线索移交工作;八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对上述重点工作的落实,均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具体组织落实单位,并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三是进一步加大了对媒体广告的监测和检查工作力度。省工商局以监测和检查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广告为重点,加强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监管,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下发《关于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清理排查的通知》,书面提醒贵州广播电视台、贵州都市报、贵州商报、贵州老年报等省级媒体从源头上防范刋登非法集资广告。二是开展行政约谈,对重点媒体发布广告进行个别指导。针对贵州商报发布金融类分类广告比较集中的情况,省工商局广告处约谈了该报广告部主任和副主任,介绍了近期全国对投融资等金融类广告的监管形势,通报了我省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要求贵州商报发布金融类广告要严格审查。要求登出的广告主名必须是企业全称;严格按照广告主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进行审查;涉及银行业务的,要严格按金融许可证的内容发布。三是对“中亿百联”问题广告的处理情况进行重点跟踪督促。   

  省工商局通过对贵州广播电视台的行政指导,该台目前已停播在交通广播播出的东鸿国际、红星利尔广场、泉中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等3个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督促户外广告代理商贵州高速广告有限公司撤除了在全省高速路沿线发布的11块“中亿百联”户外广告,减小了违规广告的影响,及时控制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蔓延。   

  四是已全面完成排查摸底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对省局通过注册登记信息梳理出来的5533户融资理财类公司、投融资理财咨询类中介机构已全面进行了认领和摸排工作。重点检查了以下内容:一是是否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二是企业经营门面是否规范使用企业名称,是否会误导公众误认为是金融机构;三是是否擅自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四是是否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五是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监管内容逐项进行检查。   

  截至2015年4月30日,全省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9182人次,车辆3875次,对省局梳理出来的5533户融资理财类公司、投融资理财咨询类中介机构进行了拉网式摸底排查,经实地检查核实全省实有融资理财类公司、投融资理财咨询类公司4379户,其中正常经营的有2749户,已停业的有1594户,未从事投融资理财咨询类业务的有36户。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向当地政府、金融办报送涉嫌非法集资案源线索9件,依法向公安、银监部门移交涉嫌非法集资案源线索5件。监测金融类广告20897条(次),查办涉及非法集资广告案件19件,对社会危害程度大的3件非法集资广告案件进行了快查严处,对其它广告内容不规范的投融资理财企业下达了行政告诫书,责令其停止和更正广告内容。督促户外广告代理商贵州高速广告有限公司撤除了在全省高速路沿线发布的11块“中亿百联”户外广告。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行政指导2229人次,直接或参与接待上访群众5699人次。据不完全统计,截止5月25日止,全省辖区内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共有73户,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的有46件,对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已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已按省局要求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坚持做到每日检查到位、督促指导到位,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当地处非办报告。   

  五是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工商履职到位。为确保全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履职到位、集中整治非法集资专项工作落实到位,我局年初就制定了《集中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督查方案》,省局已于2月、4月两次派出由省局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分赴全省各市、州和重点县(区)开展集中整治非法集资专项工作督查指导工作。从两次督查检查的情况看,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高度重视此次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都能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整治非法集资专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在规范金融秩序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已取得明显成效。   

  六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今年以来,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采取签责任书、张贴公开信、召开行政约谈会等多种形式,对涉及金融咨询服务类企业广泛开展的法律宣传工作,督促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按照省处非办的安排,5月份为集中整治非法集资宣传月,全省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采取微信、微博、短信、板报、宣传单、标语和在重点社区、繁华街道设宣传点等方式对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危害和规制的法律法规开展了大规模、多途径、全覆盖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识别非法集资、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贵州省非法集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参照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市场监管等好建议,督促指导全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深入扎实地开展集中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确保工商部门履职到位,主动配合好政府金融办、公安、银监等部门做好案件查处、维稳处突、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力争通过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最大限度压缩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建立和完善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我省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真诚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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