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146号提案的答复(黔市监提复字〔2019〕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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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146号提案的答复(黔市监提复字〔2019〕66号)

发布时间: 2019-06-18 15:42 字体:[]

农工党贵州省委:

你委提出的《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助力贵州经济腾飞》收悉。感谢你委对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的补助和扶持力度”的建议

(一)继续加大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补助和扶持方面

2012年以来,省级知识产权财政专项资金年度预算一直维持在3500万元左右,主要用于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包括知识产权申请资助(主要是发明专利和植物新品种)、发明专利运营补助、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与补助、地理标志申请奖励与实施产业化、县域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评议等。2018年省财政安排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3746万元,其中,对19家国家级和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补助800万元,对924项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补助600万元,对156家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补助1560万元,对24家获得地理标志的企业(组织)奖励48万元,对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促进工程投入680万元。省知识产权局作为该项资金的使用部门,必须在《贵州省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并在其基础上制定相应的配套管理办法明确了补助标准,因此,“继续加大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补助和扶持力度,进一步提升奖励和补助资金标准”的前提必须是提高知识产权财政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额度,否则加大扶持就无从谈起。

(二)严格细化验收考核标准方面

省知识产权局在近年来的项目管理过程中,无论是项目立项还是项目验收,都是通过根据不同项目类型特点临时从全省科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进行评审的。专家组人数根据项目大小分为3人、5人、7人不等,评审方式包括网络盲评、分批集中会评和单个现场评审三种方式进行;项目立项评审前都制定了尽可能量化的“知识产权项目评审标准”提供专家打分时进行比对参考,项目验收评审则严格按照省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的“项目合同书”约定的考核指标,通过查看项目资料(总结报告及其支撑材料等)以判断合同指标完成情况,然后做出“通过验收”或“不予通过验收”的建议,因此,“严格细化验收考核标准”在省知识产权局得到了有效执行。至于知识产权后补助项目,采取的是先制定并公开标准,只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且符合补助标准的项目均可申请补助,真正实现了公平、公正和公开,因此不需要专家评审。

(三)对企业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贴的处理方面

为防止企业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贴,省知识产权局在制定实施的有关知识产权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都进行了明确并予以执行,比如,2018年出台的《贵州省专利资助管理办法》第八条就规定:“(一)申请人对上传或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资助的单位提供的材料及凭证必须真实,对以重复申请资助、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行为骗取或套取资助资金的,将限期追回资助资金,并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不再受理其以后的资助申请;情节严重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办理专利资助的工作人员在资助受理、审查、核实工作中存在违反纪律、违规操作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受委托的单位在代理专利资助的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与资助申请人串通作弊的,停止办理资助,并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再如,《贵州省省级知识产权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知识产权项目资助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二十一条规定:“省知识产权局工作人员,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不得滥用职权,如因此造成专项资金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又如,《贵州省专利奖评奖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若发现获得贵州省专利奖的有关申报材料不真实,不具备获奖条件的,由贵州省专利奖评审委员会撤销所获奖项、追回奖牌、奖金和证书,并予以公告。”

今年2月,省知识产权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整改工作。核查我省非正常申请专利945件,涉及政府专利资助总额36.44万元,其中尚未支付的19.4万元全部取消资助资格,已支付的17.04万元全部追回。

(四)对开展贯标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方面

市场准入资格涉及到事关重大的法律问题,目前开展贯标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没有法定的准入门槛,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省知识产权局不能擅自提高准入标准或擅自增设门槛。关于“明确管理机制,对帮助企业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金的服务机构坚决处罚、坚决取缔”的建议,我局认为非常具有建设性,已在相关文件中进行了明确(前面答复时已有所述),对于已被查实的服务机构,一是限期追回已经拨付的资助资金;二是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不再受理其以后所有的资助申请;三是对于情节严重、经费较大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关于“加大侵权惩罚力度,降低企业维权成本”的建议

(一)加大对模仿、抄袭等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方面

2018年,我省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各级司法机关依法切实履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责,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共侦破各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犯罪案件313起,提起公诉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04件,审结知识产权各类案件803件;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共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案件694件、专利侵权假冒案件5119件。

2019年,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制度建设上,我局拟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探索建立“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和实施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执法活动上,已安排部署“地理标志专项整治”“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知识产权铁拳”行动等多项专项行动,提升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力度和精准度。

(二)加大对侵权人的惩罚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判赔额度方面

行政保护方面,国家对知识产权执法体制作出重大调整。2018年,省级机构改革完成后,组建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将原省工商局、原省质监局、原科技厅等部门的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相关知识产权执法统一交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这一重要改革举措,有利于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对侵权人的打击惩处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判赔额度”属于司法保护的范畴,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无权处理。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处罚流程等培训方面

2018年,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支持下,我局分别举办专利分析方法实战培训、新一代专利检索分析系统师资培训,对贵州省“千企改造”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知识产权工作者、研发人员270余人进行培训;举办贵州省商标广告业务培训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品牌建设培训,对275名地方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在贵州省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巡讲暨专利应用工程师培训,培训人数超过1000人;组织对省直单位新进人员1600余人开展知识产权基础培训。

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全国知识产权人才专业能力提升培训计划,拟举办知识产权保护培训、知识产权紧缺人才培训、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专业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等各类培训班194期。我局下发2019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拟举办执法稽查业务培训、执法骨干培训、知识产权保护业务培训等各类培训班38期。此外,还将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参加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网络培训、省司法厅组织的“在线学法”学习培训。

三、关于“引进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平台和机构”的建议

(一)引进相应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平台方面

目前,贵州省已初步建成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服务体系,包括:国家专利技术(贵阳)展示交易中心1家、贵州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运营中心1家、贵州省专利运营试点单位6家,另有10余家从事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中介服务机构。据了解,目前这些机构无论是公益性的还是市场化运作的,都面临着共性问题——单纯依靠知识产权运营业务收入无法维持其正常运转,且短期内看不到盈利的希望,必须依靠其他相关收入进行弥补,因此,如何在政策上进行引导,在资金上加大扶持,以便让这些机构能够生存下去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应有的作用才是政府主管部门的当务之急。

(二)配套相应的知识产权鉴定评估机构,对知识产权价值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方面

应该说,对知识产权价值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是一道世界难题,目前国内主要是依据《无形资产评估》(汪海粟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一书中提出的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三种方式进行综合估值,不同评估机构、不同人员对同一知识产权做出的估值可能相差很大。因此,从实际操作中来看,知识产权价值主要取决于知识产权交易(买卖、许可、质押、入股等)双方的认可或协商一致。在2019年1月1日财政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施行的《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中明确,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对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进行披露。至于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由于国务院已经取消了资产评估人员资格和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任何机构只要市场需要都能从事资产评估,任何单位不得予以限制;至于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则需要在司法部门同意备案后方能出具鉴定报告。

(三)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投融资等制度,促进知识产权交易方面

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贷款、合伙入股等投融资活动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权利,也是知识产权实现资本化的重要表现形式。2010年,省知识产权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联合印发了《贵州省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以来,省局出台《贵州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管理办法》,通过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宣讲、银企对接、专利权资产评估试点、贴息补助及风险补偿机制建设等工作,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取得重大成效,据统计,2013年至2018年,贵州省共实现专利权质押贷款283笔,累计贷款金额51.34亿元,并对其中65户中小企业的质押贷款给予贴息补助892.3万元。2018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发明专利所有权、运营权和收益权“三权分置、托管运营、收益分享”的知识产权运营新模式,首批6家专利运营试点单位当年共托管运营发明专利1559件,帮助专利权人实现许可转让发明专利33件,获得收益150余万元,有力促进了知识产权交易。

四、关于“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建议

虽然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升需要依靠外部驱动,比如因知识产权侵权给企业造成损失,但更主要的还是要靠内部驱动,以实现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为了帮助企业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省知识产权局制定印发了《贵州省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以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国家标准为主要工作抓手,相继建立了企业贯标工作的管理体系、咨询辅导体系、认证体系、培训体系和政策体系等,截至2018年底,全省已有近600家企业通过标准实施,建立起了一套贯穿研发生产经营各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实现了知识产权管理程序化、制度化和标准化,其中300余家企业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认证获得了认证证书,有效规避了企业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支撑了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了增强企业竞争力,在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方面,省知识产权局联合有关厅(局、委、办)启动实施了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制定印发了《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实行“按年度启动、两年一周期、合同约束+经费扶持”的模式进行滚动发展,截至2018年底,全省已累计培育248家企业,其中培育期满的202家;遴选产生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89家,其中4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全国知识产权示范企业、32家被认定为全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取得了明显效果,涌现了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企业。

五、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的建议

(一)积极争取举办或承办国际商标品牌节等大型知识知权主题论坛活动方面

诚如所言,举办类似活动确实可以提高贵州的品牌知名度,增强和促进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但据了解,申报论坛举办城市的竞争非常激烈,且要求的条件异常苛刻,目前无论是贵州省还是贵阳市都暂不具备举办条件。

(二)在全社会形成重视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方面

全省知识产权系统及省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每年都会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举办系列活动,发布《贵州省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状况》(白皮书),通过论坛、展示、四进(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市场)、主题宣传等系列活动,围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普及活动,传播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倡导创新主体自觉依法维权,切实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2019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时间是4 月20 —26 日,活动主题是“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省知识产权局还会在每年的中国专利周期间举办知识产权集中展示交易活动,组织开展专利技术洽谈和拍卖等活动。在知识产权知识普及和业务培训方面,各有关部门各尽其能,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加强知识产权普及宣传和培训,积极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以2018年为例,省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新闻媒体进企业,进乡村,访农户,实地采访地理标志助力产业发展情况,在《贵州日报》开设专栏系列报导地理标志商标精准扶贫成效;省农业农村部门组织21家企业参加了第十六届中国农交会农产品地理标志专展;省高院编写并发布了《贵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7)》白皮书和贵州法院2017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省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期间,省农科院举办了专利讲座、专利申请技能培训、高价值专利培训会,提高了科技人员申报知识产权保护的成功率;省农业农村部门重点就《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现场宣传和咨询;省林业部门通过分发宣传材料、接受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现场的群众宣传普及了植物新品种相关政策和基本知识。在知识产权明白人队伍培养方面,省文化部门实施传承人群培训计划,委托12家研培基地和16个县开展2018年非遗传统手工技艺传承人培训,共培训46期,培训2719人,推荐78名学员赴省外高校参加研修研习培训;省市场监管部门举办全省商标广告业务培训班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品牌建设培训,培训275人;省版权管理部门加强著作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两次到黔东南州对120余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培训,鼓励和支持当地对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省专利管理部门先后举办企业知识产权实务培训、专利代理能力提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前强化培训、专利分析方法实战培训班、新一代专利检索分析系统师资培训、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品牌建设培训、专利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等近10期,还先后应邀到部分市(州)、县域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专题培训20余次,并联合省科协在全省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巡讲暨专利应用工程师培训10期,培训总人数约5000人次。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游兴颖;联系电话:0851-8585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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