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各部门协作情况
关于您提出的“由省级有关职能部门牵头,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实际情况,明确责任分工,制定确实可行的监管措施和办法,切实加大乡镇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建议。目前,我省针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管,由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协同开展相关工作。省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质量安全的监管,省教育厅重点加强学校内部食品安全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学校周边食品摊贩的规范治理。近年来,我省一直致力于加大相关问题的治理力度:一是落实党政同责。目前,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督促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明确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自觉履行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为督促上述规定执行到位,省食安委正积极加强相关落实意见的制定。下一步,全省食品安全治理力度将进一步加大,相关规范化水平将进一步提升。二是落实部门职责。省市场监管局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关于3·15晚会曝光问题“辣条”查处和校园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指示要求,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省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强调要持续深入开展相关问题治理排查;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就具体清查问题提出严格要求。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列为工作重点,高度重视校园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治理。针对校园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安全等问题治理,省市场监管局在扎实抓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深入开展 2019 年全省食品流通环节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黔市监食流函〔2019〕7 号)文件落实的基础上,又与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市监食流〔2019〕1 号),将校园周边200米作为校园安全范围,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不允许在学校门前和两侧设置摆摊设点。特别加强对加强乡镇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五毛食品”等不安全食品的重点监管整治,着重排查乡镇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全力保障食品安全。省教育厅每年与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教育局、威宁县教育局、省直高校、厅属职业院校、厅属普通高中主要负责人签订年度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校园食品安全是责任书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施行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及时调整学校卫生工作重点,将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全省校园及幼儿园周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铺面延伸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清理整治。一是自2017 年至2019 年持续开展城镇环卫保洁专项工作。要求各地加快完善重点公共场所环卫设施配套,加大人员密集区域环境卫生治理力度,加强餐饮、食品加工等行业环境卫生管理,对占道经营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二是全面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完成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和处罚权集中行使,统一配备城管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建立公布权责清单。同时将城市管理延伸至乡镇,在建制镇设置分局,进一步强化城管执法队伍建设,进行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业务水平。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各种摆摊设点(含校园及幼儿园周边)违章占道经营的整治,各地每年均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及幼儿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三是积极推进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工作,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关于监管工作情况
关于您提出的“加强监管。对各乡镇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同时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多种监督举报方式,充分发动社会和舆论监督,进行全方位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对生产或售卖过期、变质、‘三无’产品等的经营者,一经查实,进行严处重罚,维护市场秩序和学生健康”的建议。目前,全省各级市场监管、教育、城市管理等部门齐抓共管,切实强化相关监管执法工作。一是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与教育、城市管理等部门协作对全省校园及幼儿园周边销售的不安全问题食品进行拉网式排查,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和频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本辖区大型综合批发市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对大型综合批发市场日常监管巡查频次,将“五毛食品”等不安全问题食品列入年度抽检计划,加大抽检力度和频次,对日常巡查和食品抽检中发现的不安全问题食品及时依法依规立案严查,并进行追踪溯源,涉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及时通报,形成联合打击态势。二是省教育厅每年春秋两季组织省级检查,每次随机抽查100所以上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并且不定期开展抽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学校不定期开展检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对辖内学校开展普查。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地方政府优先发展教育督导考核内容,纳入学校加快发展目标考核内容。同时强化在职培训,针对学校食堂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要及时开展培训,提升食堂一线工作人员的素质,确保食堂食品安全,每年还举办省级培训,重点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的相关管理人员。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媒体报道反映的相关信息,积极查处回应。对查处的校园及幼儿园周边非法制售食品典型案例,要适时曝光,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2019年上半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2714人次,检查食品销售主体数量37417个次(其中:检查校园及幼儿园周边食品销售主体数量21360个次),检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数量956个次(其中:检查食品批发市场数量261个次),下架封存涉事企业生产的“辣条”食品数量367.26公斤,下架封存其它涉嫌违法违规问题“五毛食品”数量815.41公斤;立案数27件,查扣食品数量169.07公斤,组织开展宣传活动322次。
三、加强宣传培养安全意识
关于您提出的“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环境”的建议。近年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和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积极推动食品安全进课堂活动,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结合不同季节食物中毒发生特点,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栏、校园广播、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专题讲座、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重点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买街头无照或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不吃生冷不洁食品,不喝生水,不采摘或不食用野果(菜)和来历不明的可以食物。深入校园及幼儿园周边宣传教育规劝游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小朋友营造健康安全环境。继续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尤其是做好野生菌食物中毒方面的预防措施。各职能部门多措并举,成效显著,多次得到省食安委领导表扬。
四、下步打算
根据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保护全省校园及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监管和执法力度,通过事前介入和源头把控最大程度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化解安全风险。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保证食品安全,防范发生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全面推行“明厨亮灶”,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建立学校及幼儿园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鼓励家长参与监督。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及幼儿园周边餐饮门店及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监督,通过社会共治切实守护好校园及幼儿园食品安全,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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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桂荣;联系电话:0851-86815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