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
民革贵州省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打击精准围猎老年人养老钱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做好各类金融机构登记注册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1号)、原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中央维稳办、人民银行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工商办字〔2016〕61号)、人民银行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119号)等文件要求,切实配合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一是加强投资管理公司的登记注册管理。先后印发《省工商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工商系统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工商办〔2016〕21号)、《省工商局关于加强涉金融类企业登记监管工作的通知》(黔工商注〔2017〕9号)等文件,除国有资本投资兴办以及地方政府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外,非金融机构以及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申请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投资管理”等16类字样的,原则上不予办理。二是实施禁限用词库管理。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企业名称相同相近比对规则〉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7〕133号)精神,于2018年将“投资管理”等16类字样列入我省企业名称禁限用词库,禁止非金融机构以及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上述字样。
二、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宣传方式的多样化。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并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约谈经营者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引导老年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理念,提高老年人对市场违法营销、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二是重要时间点的消费宣传。利用传统节假日和重要的时间节点,开展宣传造势,广泛发布、张贴消费提示、风险提示、防骗指南和注意事项。三是畅通投诉举报平台。充分发挥12315、广告监测等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举报,营造舆论监督声势。四是加强舆情处置。公布非法集资投诉举报电话,下发《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转发〈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示相关风险的函〉的通知》(黔市监信函〔2019〕51号),梳理了我省登记注册的34户企业登记信息,逐一开展排查,在排查中发现2起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贵州沐丞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都匀分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已移交都匀市公安局立案处理。“鉅富金融外汇投资”平台涉及非法集资及传销,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移交公安部门立案处理。
三、加大查处力度,曝光典型案例
自2019年1月8日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13 部门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百日行动及“回头看”工作。全年共查办案件422起,通过20多家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了8起典型案例。其中,绥阳县红瑞健康咨询服务中心虚假宣传案和贵州修益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两案已被总局作为全国典型案件予以曝光。8起典型案例是:绥阳县红瑞健康咨询服务中心虚假宣传案,贵州修益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兴义市吉星诊所虚假宣传案,贵州爱生康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违规直销案,铜仁市永泰健康坊医疗器械经营部虚假宣传案,赤水市刘某某利用保健品诈骗案,六枝星瑞锦潼医疗器械咨询服务部虚假宣传案,习水县福禄堂副食店虚假宣传保健食品案。
四、建立保护老年人权益的长效机制
围猎老年人乱象的形成,究其原因:一是企业见利忘义,无视消费者生命健康,不惜违法经营、悖德牟利。二是监管失之于宽。这里面既有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的原因,如市场准入门槛过低,也有监管部门多头执法、职责不清的因素。三是老年消费者理性消费意识不强。一些企业在营销中肆无忌惮夸大其辞,借用免费讲座、体检等噱头推销产品已是多年来的惯用伎俩,媒体也多有报道,但是仍不断有老年消费者上当受骗,不能不说与其缺乏科学常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受害后不肯、不敢维权有很大关系。
根据上述原因,“治病必求于本”,具体对策:一是要建立严准入、界限清的法律体系。二是要建立反应敏锐的监管体系,提高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增强监管的震慑作用。三是要建立共享、共治、共建的诚信体系,增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治理联动,让不讲商德的失信者在市场上难立足、难跨界、难隐身。四是要建立倡理性、重科学、有效监督、有力维权的消费者权益维护体系。这个体系既有普及科学常识、倡导理性消费的教育功能,又有畅通监督渠道、发动公众参与、鼓励依法维权的支持作用。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