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
方英代表提出的《关于猪肉保供稳价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近年来猪肉市场监管和执法情况
(一)加强猪肉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一是将加强猪肉价格巡查检查作为每年重要工作展开。2019年,猪肉供应相对偏紧,价格上涨较快,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了重点时段、重要节假日期间猪肉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共出动检查人员9300余人次,检查屠宰户、养殖户和猪肉经营户 600余家,提醒告诫1100余户,约谈商户200余户,签订承诺书400余份,及时查办价格案件,坚决打击价格欺诈、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猪肉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二是密切关注疫情期间猪肉等重要商品的价格变动情况,每日收集汇总,便于及时发现价格异常波动和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从重从快查处疫情期间猪肉等重要商品价格违法行为。2月9日,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严厉查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查处包括猪肉、口罩等重要商品和防控物资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哄抬价格行为。经统计,截至5月10日,全省共查处猪肉价格违法案件21起,有效震慑了不法经营户哄抬猪肉价格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猪肉市场流通环节监管。一是加强猪肉及其制品安全日常监管。以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为重点检查对象,依法严厉查处销售非法屠宰肉品、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肉品、无合法检疫(验)证明肉品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猪肉及其制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督促猪肉及其制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等制度,重点检查上市肉品的“两证两章一报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二是持续推进各类重点市场专项整治。以猪肉及其制品为重点品种,持续开展以农村市场、集贸市场、冷链市场、畜禽水产品等为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责任,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食品安全自查要求,严把猪肉及其制品进货关、销售关,严厉打击贩卖病死猪等猪肉及其制品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猪肉及其制品监督抽检。完成猪肉制品监督抽检1934批次,不合格19批次,并对抽检不合格的经营者依法查处。2019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55822人次,检查集贸市场15711个次,检查食品经营者203196户次;排查冷链市场4233家次(其中冷库4009家次),排查冷冻肉及其制品销售者14004家次;处理投诉举报486 起,责令整改4592户次;下架不合格食品 18348.62公斤,退市不合格食品6852.35公斤,销毁不合格食品22266.67公斤;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畜禽水产品32461.87公斤,货值79.94万元;立案查处1653件,案值264.49元,罚款金额 766.77 万元,约谈企业 1537 户次。
(三)持续开展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计量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每年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电子计价秤专项整治工作(含猪肉称重),从销售和使用两个环节,对辖区内的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电子计价秤经销单位和学校周边商贩、摊位、店铺等重点整治领域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必须设立经检定合格的公平秤,方便消费者复秤。2018年5月至8月,对省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大中型超市进行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100余人次,检查超市657家。2019年7月至11月,对辖区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涉及民生计量重点领域进行了计量监督检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4055人次,检查电子计价秤12777台(件),合格12270台(件),合格率为96.03%,立案查处80件。除此之外,省市场监管局随时接受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每报必查,并及时反馈检查情况。通过持续开展计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了计量作弊、缺斤短两等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有效规范了市场计量秩序。
(四)配合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一是强化全省猪肉及其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省市场监管局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春节期间及今后一段时期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继续抓好非洲猪瘟防控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猪肉等生猪产品市场排查的通知》(黔市监食流函〔2019〕31号),并牵头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交叉检查等工作,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二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在加工流通环节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的公告》(2019年第17号)要求,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了《贵州省加工流通环节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加工流通环节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工作,积极配合省防控指挥部落实有关工作,严防染疫生猪产品进入食品加工流通环节。三是开展非洲猪瘟病毒专项抽检。对我省猪肉制品食品生产企业抽检完成37批次,抽检均未检出阳性。2019年,全省检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148472家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798652户次,检查肉品冷冻库35823户次,检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及自建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17522户次,责令整改食品生产经营者20009户次,督促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餐厨剩余物管理497166户次,通报、配合相关部门处置来自非洲猪瘟疫情省份(含我省疫情发生地区)生猪产品301次,下架、封存、销毁来自非洲猪瘟疫情省份(含我省疫情发生地区)生猪产品2153公斤,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及病死动物产品53019.064公斤,查处采购、贮存、加工、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及病死动物产品案件23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6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突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强化节假日重点时段和自然灾害、公共突发事件等敏感时期猪肉等重要民生商品的价格监管,加强巡查检查和调度指导,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二)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督促猪肉及其制品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责任,严格查验“两证两章一报告”,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抽检。以抽样检验和隐患排查为依托,督促经营者完善追溯体系,确保猪肉及其制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
(三)定期开展商贸衡器监督检查。重点对集贸市场、餐饮业、超市(便利店)等使用衡器进行贸易结算的场所(含猪肉称重)开展计量监督检查,规范市场计量行为,维护猪肉市场的经营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持续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持续加强生猪产品经营者、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日常排查工作,严密防范非洲猪瘟疫情风险。鼓励引导大中型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提升自身检测能力,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检测。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