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8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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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8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0-06-13 11:40 字体:[]

方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资市场监管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市场监管和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农资商品作为农业生产的重要生产物资,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农业农村厅一直将农资商品质量作为监管重点,不断创新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侵害农民群众合法利益等违法行为。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在生产和流通环节开展化肥等重点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对农资经营者经营行为加大广告监测力度,严厉查处虚假广告,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省农业农村厅一直扎实开展农药、化肥等重点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在春耕等农作物生产时节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农资市场打假专项执法活动。

一、严格实施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制度

省市场监管局每年都将化肥、农用地膜、农机具等重要农资产品质量列入重点监督抽查目录,制定抽查计划和实施方案,周密组织实施农资商品质量监督抽查。2019年,印发《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目录(2019)》,对生产领域的化肥、机动脱粒机、农用塑料薄膜等产品共抽查134家企业16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8家化肥企业8批次产品检验不合格,其中4家企业整改后复查合格,其余4家企业正在停产整改中。在流通领域对复肥、氮肥、磷肥、农膜等产品共抽查452批次,发现问题样品79批次,由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不合格情况通报农业农村厅。

2020年1月,省市场监管局印发2020年一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组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化肥生产企业开展化肥质量抽查,涵盖我省全部正常生产的化肥生产企业。截至5月底,全省各级市场监管局共对正常生产的55家农资企业产品开展抽查,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185批次产品开展抽查,抽查区域包括贵阳、遵义、六盘水、安顺、毕节、铜仁、黔东南、黔南、黔西南。其中,3家企业的3个批次产品检验不合格,问题产品检出率为4.5%,问题企业发现率为5.5%,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通告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置,还在省局官方网站上发布《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化肥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对外公告抽检结果。

省农业农村厅加大对种子、农药和肥料重点农资商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抽查,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印发了《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2020年贵州省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关于开展 2020 年贵州省肥料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组织开展违规使用农药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我省农村产业革命,针对坝区,茶叶、蔬菜、水果等绿色防控示范基地,开展草甘膦等化学除草剂违规使用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农资市场的草甘膦进行大排查,对茶园果园菜园使用草甘膦等除草剂行为进行大检查;对有机肥料、生物有机肥料、复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产品开展了春季专项整治活动,下半年将开展秋季化肥等农资专项整治活动。

二、强化农资商品综合执法

省市场监管局以压实“四方责任”(地方政府、市场监管部门、相关部门和企业)为着力点,以实施“五化”(常态化、信息化、网格化、信用化、社会化)综合监管为抓手,着力推进“六大机制”(重大风险的预警评估机制、重大问题的发现解决机制、重大舆情的妥善处置机制、重大行动的统筹协调机制、重大案件的联动执法机制、重大违法的联合惩戒机制)建设,突出风险导向,强化系统思维,统筹好运用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与传统监管手段、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常态化监管与风险分级、全覆盖式监管与重点品种监管等关系,探索构建新型市场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一是印发《2020年全省市场监管工作要点》,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双打”工作机制的作用,以农村地区、贫困县、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深入开展农村伪劣商品和侵权仿冒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行动等,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印发《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省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制定抽查计划,确保完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覆盖、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抽查常态化、全年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5%的目标任务,对农资生产领域的抽查计划达到80%。三是开展市场监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把因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侵害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市场监管风险之一,建立防范和化解风险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有效督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把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落实落地。四是印发《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农资市场打假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组织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农资市场打假专项执法行动,从严从重打击经营主体无证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引导、督促农资经营者落实“两账两票、一书一卡”、索证索票等农资市场监管制度,认真履行农资商品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2019年,省市场监管局还将整治农资商品经营秩序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以化肥、农膜、农机、种子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短斤缺两、广告宣传、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等违法经营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6467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10105家,抽查农资样品292批次;共查处农资违法案件157件,查处违法产品货值金额49.11万元,取缔无证经营3家;共开展宣传256次,印发宣传材料22650份,开展现场咨询650人次。截至2020年5月底,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5989人次,检查市场814场次,检查市场主体7498户,立案查处155件,已结案121件,罚款57.26万元,没收伪劣农资35吨。

省农业农村厅在春耕等重要时间点,以种子、化肥、农药等重要农资商品为重点,扎实开展农资商品打假专项治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等违法行为。一是在春耕时节开展“春雷”行动,部署农资打假行动。印发《2020年贵州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大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力度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和《贵州省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二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采取例行随机抽查、专项抽查、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市场销售的农药、肥料产品进行随机抽查。三是迅速启动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强化农资监管,深化农资打假,保障农资质量,让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农资打假工作取得成效。2019年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查处案件1332件。截至2020年5月底,全省农资打假行动中共立案462件,同比增加223%。

三、加强农资商品广告监管力度

省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广告协同监管作用,强化部门协调,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一是健全完善广告协同监管机制,健全完善省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印发联席会议 2020 年工作要点,加强部门间沟通及信息共享,强化联合部署、联合约谈告诫、联合执法等工作举措,提升联席会议统筹调度能力,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二是组织开展农资商品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加强执法办案力度,对重点导向性案件以及侵害农民群众利益案件查处的指挥调度和督办协调,对发布违法广告且拒不纠正的各类媒体动真碰硬,督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规范 广告发布行为。2019年查处各类违法广告280件,罚款781.88万元;截至2020年5月底,查处各类广告违法案件69件,罚款106.29万元。

四、做好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工作

(一)组织放心农资下乡活动。今年春季,各地通过“三下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活动积极推优助优,组织部分质量优、信誉好的农药和肥料生产企业把优质农药和肥料带到农村,让农民能就近买到放心农药和肥料。

(二)加大宣传教育,提高农民鉴别农资质量能力。今年春季,引导全省各级利用疫情防控工作中乡村广播、标语、短视频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传授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和科学使用知识,引导农民做到知假辨假不买假农资。

(三)开展培训,加大施药施肥指导。重点围绕茶叶、蔬菜、果树、辣椒、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作物,组织开展用药用肥指导和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技术培训工作,制作并发放宣传资料,提高了经营主体和农民科学施肥施药的能力。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诚如你们建议中所反映的情况,由于农资商品的特殊属性,监管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一些偏远地区农资经营者不依法履行落实“两账两票、一书一卡”、索证索票等制度,流动商贩无证经营假冒伪劣农资商品,采取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销售农资商品等情况,导致侵害农民朋友合法权益,维权无门等情况时有发生。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将按照你们的建议,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做好农资市场的监管工作。

(一)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市场监管和农业农村部门建立农资市场监管沟通协调机制,暨分工又配合,不留监管死角。二是是积极引导、督促农资经营者落实“两账两票、一书一卡”、索证索票等农资市场监管制度,认真履行农资商品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向农民提供质量合格的农资商品。三是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受理处理农民对农资商品质量等问题的投诉举报。四是探索对农村流通农资商贩的管理办法,如聘请农村村支两委的领导为农资监管义务人员,对在农村田间地头现场销售农资行为进行监管,发现有违法行为及时向市场监管和农业农村部门反映等。

(二)积极运用抽检结果。针对风险高、已出现区域性或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苗头的产品,加强部门协作,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保障农资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加大培训宣传力度。一是加大对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利用赶场天等时段,采取送法下乡等形式,教育宣传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资、辨别农资质量、维护合法权益等。二是加大对农资经营者的宣传教育。要督促其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认真履行农资商品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市场监管和农业农村部门对基层执法人员加大执法培训力度,提高监管水平。针对农资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对农村流动商贩要探索有效的监管措施。

(四)完善法律法规。2020年,农业农村部已牵头拟定《农用地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农业农村厅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根据我省实际提出修改意见,积极推动农用地膜管理规范管理工作。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农业农村厅将对原有的农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进行清理,结合我省农资市场的实际,制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2020年6月13日

(联系人:罗铠;联系电话:8585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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