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海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网络订餐平台监管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网络餐饮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出“平台监管存在漏洞、部分商家唯利是图、配送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
近年来,我省网络订餐服务呈现爆发式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已备案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167家,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36400余家,经过历年整治,全省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持续向好,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但随着网络订餐快速扩张以及业务量激增,网络订餐、送餐上门的消费方式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餐饮消费便利的同时,商家虚构地址、伪造经营许可证注册乃至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乱象不断发生,给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带来了较大风险隐患。为此,我局高度重视网络餐饮服务监管工作,一直把该项工作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进行整治。
2019年,在全省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已备案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分支机构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了全覆盖摸排和检查。一是召开约谈会,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未履行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审查登记,未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名称、地址、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信息等问题,“面对面”约谈“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负责人,要求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平台规范经营水平。二是加强检查指导,提升平台规范经营水平。督促指导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分支机构建立并执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相关制度;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对食品安全从业人员、配送人员进行体检、培训和考核。三是重点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许可管理、信息公示、环境卫生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等关键控制点,严厉打击使用“地沟油”“瘦肉精”和劣质食材加工食品等非法行为。四是查改两条线同步进行,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列出“饿了么、美团”等第三方平台上线餐饮单位清单,依据清单对餐饮单位进行规范,规范一家,销号一家,对于未取得许可等不符合入网条件的餐饮单位,督促第三方平台立即下线,并做好下线单位的跟踪整改工作。对无证从事网络餐饮服务、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省共抽检网络餐饮食品310批次,约谈第三方平台机构316家次,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38884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40份,下线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486家,立案查处12起,罚没56万元,取缔无证餐饮服务提供者3家。
二、关于提出相关建议情况
(一)关于“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执法”的建议
2020年3月,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已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工作列入《省领导领衔推进2020年重大改革项目和改革要点(食品安全)推进计划》重要内容,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深入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分支机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行为和督促主体责任落实,让网络订餐更加透明。严厉查处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及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通报至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同步清理,并对涉及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进行同步查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坚决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对网络餐饮违法违规经营直接负责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格落实从业禁止、终身禁业等惩戒措施,将食品安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落到实处。
(二)关于“加强对上线商家的审核监督”的建议
根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我局适时组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检查。一是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重点加强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资质审核,实施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名登记,严格执行“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这一准入条件,并严格监督是否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二是要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不定期进行复核审查,重点核查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定期收集网络餐饮问题线索,建立线上监测信息通报、推送机制,及时将网络监测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及名单推送至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和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进行核查处置,并要求所在平台对存在问题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定期进行通报。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及时通报至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平台,严格依法进行查处,停止提供上线服务,消除网络食品安全隐患。
(三)关于“建立抽检机制和诚信黑名单制度”的建议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标准和要求,以问题和重点品种为导向,结合我省实际每年将网络餐饮食品及原材料列入全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组织对网络餐饮食品及原材料进行监督抽检,2020年计划抽检680批次网络餐饮食品,现正在进行中。在抽取样品时同步核查其食品经营许可信息是否真实有效、经营场所是否与网上公布一致、加工操作过程是否规范等,重点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上销量较大的“网红店铺”“网红食品”、高风险食品的抽检力度,依法及时对抽检不合格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和所在平台进行核查处置。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9〕30号)要求,落实《贵州省餐饮业上规提质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黔府办函〔2019〕48号),深入开展网络餐饮服务专项治理,全面实施线上线下“双监管”。一是结合建议中“建立诚信黑名单制度”的相关内容,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建立和完善网络餐饮信用评价制度,完善和规范网络餐饮信用评价机制,为消费者在网上订餐提供重要参考。二是拨付资金30万元,支持贵阳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封签管理试点,在全省逐步推广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食品封签,加强配送人员从业管理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配送容器清洁,杜绝餐食在配送过程中受到人为或意外因素的污染,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上一道“安全锁”。三是对消费者投诉集中、诚信记录不良等的第三方平台和餐饮服务提供者采取定期通报、调整搜索排名、暂时停止提供平台服务等措施,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以促进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更加规范自律,大力提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2020年6月16日
(联系人:代志豪;联系电话:0851—8585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