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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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 2021-05-14 17:25 字体:[]

省教育厅:

杨燕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学校营养餐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提案中涉及市场监管职责相关工作情况

(一)关于“加强食材监测”情况

我省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校园食品的抽检监测工作,不断强化对校园食堂和学校集中用餐配送企业配送蔬菜、畜禽肉、粮食加工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中农药、兽药残留及食品各项营养品质指标等的抽检监测力度。

2020年,在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和学校集中用餐配送企业共计抽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3473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39批次,不合格率1.12%。其中,在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共计抽检2697批次,不合格26批次,不合格率0.96%;在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共计抽检776批次,不合格13批次,不合格率1.68%。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及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并指导督促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召回、封存等措施及时控制食品安全风险。2020年,对校园不合格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完成率100%。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按规定及时公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及核查处置情况,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教育、农业等相关部门,加强各部门协作和信息互通共享,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

(二)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督查检查”情况

我省市场监管部门始终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2020年,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制定印发了《贵州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采取各项有力措施,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切实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每年春、秋季学期和中考、高考等重点时段,市场监管部门以学校食堂、涉校餐饮企业等为重点大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2020年,全省共计检查学校食堂、涉校餐饮企业及校园周边各类餐饮店8.3万家次,要求限期整改7430家,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经营482家。2021年2月,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了《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检查并督促指导辖区内学校、校外供餐单位等在开学开餐前认真清查库存,对食堂、后厨的卫生环境、设施设备和餐饮具等进行彻底清洁消毒,确保开学后师生用餐安全。2021年3月,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和省公安厅制定印发了《省市场监管局 省教育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公安厅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细化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保障校园食品安全。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49730人次,检查学校、涉校餐饮企业和校园周边各类餐饮服务经营单位24865户次,责令限期整改3034户,要求立即停止生产经营138户,其中检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14779户次,责令限期整改2119户,要求立即停止生产经营95户。

二是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2020年,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学校、涉校餐饮企业每周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2021年3月省局建立并上线使用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平台,进一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自查,促进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使其强化原料及制作过程管控,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强化餐饮具卫生管理等,及时消除风险隐患。2020-2021年,全省学校食堂和涉校餐饮企业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累计13.5余万户次。2021年4月,省市场监管局召开行政约谈会,约谈全省学校集中用餐配送企业,要求其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确保配送食品安全。同时,为切实提升学校和涉校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懂法、难整改”等突出问题,促进其自觉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2020年,省市场监管局搭建校园食品安全网络考试平台,组织全省学校和涉校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等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知识并参加网络考试,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共计33078人次参加了网络考试。为进一步强化培训效果,2021年2月,省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省教育厅制定印发了《省市场监管局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校园食品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组织全省校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现场培训考核目前,各地已陆续启动校园食品安全培训工作,计划2021年底前完成全省3.7万余名学校食堂和学校集中用餐配送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全覆盖培训考核。学校第一责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考核情况将及时通报给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对不积极参加培训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校食堂将实施重点监管。

三是改进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2020年,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配合教育部门推进校园食品安全“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截至2020年底,全省学校食堂已基本完成“明厨亮灶”建设(99%),近六成学校食堂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或升级改造(59%),其中贵阳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86%。2021年4月,省市场监管局制定《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大力提升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配合教育部门不断提升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并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成果运用,通过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强化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2021年4月,省市场监管局又制定印发了《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1年“随机查餐厅”活动的通知》,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邀请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热心市民等,以市民点查或随机抽取的方式,对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者,特别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开展实地监督检查,并通过“视频+图文”直播形式公开监督检查过程,大力推进社会共治,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围绕提案中关于“加强食材监测”“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督查检查”的建议,我局下一步工作措施为:

(一)持续加强涉校食品的抽检监测

针对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从解决老师、学生、家长等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制定印发了《2021年贵州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和《2021年贵州省学幼及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实施方案》,将重点围绕涉及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性指标等,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学校集中用餐配送企业等重点涉及的食品品种,组织开展不少于5000批次的专项监督抽检。

(二)持续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强化对供餐人数多的学校食堂、民办学校食堂、基础薄弱的农村地区学校、幼儿园食堂和食品安全风险集中的校外供餐单位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严惩重处。同时,省市场监管局将积极探索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建立中小学、幼儿园高风险食品目录和校园食品安全餐前查验制度等,进一步对学校加工制作的食品种类进行规范,强化对学校食堂每餐待加工食材、供应饭菜质量安全、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和校外供餐单位供应饭菜质量安全情况等的查验,切实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降低校园食品安全风险。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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