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08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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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08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6-28 16:18 字体:[]

曾光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设安龙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的建议

(一)黔西南州食品检验机构建设情况

2016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8号),我省印发《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6〕13号),提出整合现有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构建省级突出“高精尖”、市级满足“全覆盖”、县级达到“最基本”、乡级实现“最快速”的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的改革目标。2015年8月,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出台了《黔西南州加快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州府办函〔2015〕129号),对州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的改革发展作出了总体安排部署。2022年4月,黔西南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州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所两个机构合并为州检验检测中心,为州政府直属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专门设置了食品生产检验科和食品流通检验科,负责承担全州食品检验工作,核定黔西南州检验检测中心事业编制 70 名,列入州级财政全额预算。

(二)安龙县食品农产品检验机构建设情况

2011年,省农业农村厅争取中央资金300万元建设安龙县农(畜、渔)产品和兽药饲料质量安全检测站,该站为安龙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共有编制5名,实验室558平方米,仪器设备49台(套),已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认证,能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2021年安龙县农(畜、渔)产品和兽药饲料质量安全检测站监测农产品共计320批次。2015年,安龙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关于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机构规格、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安机编办字〔2015〕3号)的规定设立了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所,业务范围包括:“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和计量检定、校准、测试及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指导黔西南州政府以州级检验检测中心为主干,通过整合区域内各县级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机构、编制、设备、人员等),对建设安龙县等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的机构性质、检验检测工作量、财政承受能力等进行可行性分析,设立区域性或一般检验机构,为提升食品质量监管水平提供技术支持。省农业农村厅将按照贵州省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的安排,对安龙县农(畜、渔)产品和兽药饲料质量安全检测站采取线上指导,线下培训等方式加强指导培训,提高该站检测技术水平。

二、关于“加大省、州和县级财政投资和支持力度”的建议

(一)省级财政支持食品安全检验工作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9〕30号),省财政厅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积极保障和支持省级有关部门食品检验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2020年通过省级财政资金和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食品安全相关经费12594.61万元,2021年安排经费13257.57万元,2022年安排经费13365.07万元,经费投入逐年增长;同时及时下达食品监管对下转移支付资金,2020-2021年共下达2917.24万元,由市(州)统筹用于市县食品检验监测、安全监督抽验等工作。

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2020年全省抽检食品10.8万批次,其中组织在黔西南州抽检食品11160批次,不合格(问题)样品251批次,不合格(问题)率2.25%;2021全省抽检食品14.08万批次,其中黔西南抽检9121批次,不合格(问题)样品246批次,不合格(问题)率2.70%。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省市场监管局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及时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处置率100%。

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2400万元,其中1800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占75%。按照承担任务比例将900万元分配到遵义市、六盘水市、黔东南州3家农产品质检中心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将900万元平均分配到威宁县、纳雍县、修文县等18个县(市、区),每县经费50万元可以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

(二)黔西南州财政保障食品检验经费情况

黔西南州检验检测中心现拥有光线明亮、通风良好的实验楼,水、电齐全,办公场所与实验区域合理分隔,实验用房4300余平方米。楼内设有相关专业实验室、无菌室、生物安全实验室、仪器室、留样室、样品处理室等。拥有各种食品药品分析的仪器设备,现有大型精密仪器液质联用仪、气质联用仪、ICP-MS、超高效液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析仪、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等各种仪器设备200余台,基本满足目前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标准方法所需的检验检测要求。目前该中心食品检验检测能力为白酒、糕点、薏仁米等14种产品和苯甲酸、山梨酸、铅、砷、汞、大肠菌群、沙门氏菌、二氧化硫、过氧化值等242个食品检验检测参数。2021年,黔西南州级财政拨付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人员及运转经费578万元,拨付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测经费88万元,拨付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抽查抽检经费202万元,安排食品药品应急经费30万元,其中争取省级补助资金170万元,2022年按照上年的额度安排了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经费预算。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督促各地落实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省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指导和帮助黔西南州食品领域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对申请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委托人,及时派出有经验的专家开展现场评审,指导机构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及时审批;在全省食品检验机构中开展“白酒中甲醇和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的测定”、“植物油中苯并(a)芘的测定”2个项目的能力验证,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省农业农村厅将积极对接省、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对各县级农产品检验机构人员进行培训,同时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人员到位和工作经费,正常开展定量检测。

三、关于“建立县级财政经费保障和稳定增长机制”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提供保障”。多年来,我省县(市、区)财政部门充分利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经费保障工作。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按规定持续保障好省级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同时,积极督促各市州和县级财政部门根据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履行好食品安全经费保障工作职责,共同推进我省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等工作,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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