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建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防范和整治老年保健品非法营销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会同省公安厅、省民政厅认真研究,现就您建议中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对老年人特别关心爱护。为了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行为,党中央决定由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牵头,成立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省委平安贵州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由省委政法委、省网信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组成。其中,省市场监管局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大力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2022年6月8日,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第12督导组进驻贵州开展督导,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及时部署抓落实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省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把专项行动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先后组织召开了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和3次局长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会议精神,成立了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贵州省市场监管部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贵州省市场监管部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专项行动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要求。省公安厅制定下发《贵州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销售“养老产品”等为名,实施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制售伪劣商品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各类违法犯罪。省民政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印发《关于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建立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
(二)保持高压态势,突出重点抓整治
2021年,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宣传、公安、卫生健康、商务、文化和旅游、广电等7部门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虚假宣传、欺诈营销、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打折、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出动执法检查人员45052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55909家次,检查发现问题753个,责令整改590家,监测保健食品广告7924条次,涉嫌违法条次407条次,立案查处保健食品违法违规案件80件,罚没111.04354万元,查办了贵州铭润福锌硒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布虚假保健功能宣传广告、廖赞勇销售含有“他达拉非”药品成分“黄精鹿鞭压片糖果”等案件;省委宣传部牵头各部门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其中,贵阳市委宣传部统筹贵阳日报、贵阳电视台全渠道推送保健食品行业整治情况,如《强化监管优化服务,贵阳扎实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贵阳市六部门联合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努力为保健食品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省公安厅成立食药环侦总队,将保健食品纳入到食品药品工作中进行统一安排部署,严厉查处以保健食品为噱头从事传销犯罪和虚假宣传的犯罪活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侦办食品药品类刑事案件307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86人,涉案价值2270万余元。省卫生健康委结合60岁以上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和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加强老年人的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甄别能力。省商务厅严格落实保健食品直销管理要求,要求直销企业分支机构严格遵守直销监管法律法规。省文化和旅游厅坚决打击导游司机与购物店勾结售卖保健食品、包价旅游营销保健食品、保健食品销售企业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行为,检查旅游商品生产销售企业1527家,关闭投诉和舆情集中购物店46家,立案查处旅行社和导游人员违法违规案件45起,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2家。省广播电视局将保健食品广告监管纳入局意识形态风险管控点、“我为群众办实事”重要工作内容,下架停播贵州台“伊国补肾强身片”“宁医堂黄精鹿鞭”购物节目,“恒山黄芪粉”“五加口服液”等广告,贵阳台“明牧什丹”、“佟仁复眳丸”等广告。
2022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省市场监管局认真对照专项行动中的职责任务,加强线索摸排和案件查处,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强化既往案件排查分析。对2019年至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查办的“涉老”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研判,并会同公安部门研究甄别相关案件是否存在涉诈犯罪嫌疑。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排查既往行政处罚案件7077件,移交公安机关29件。二是强化虚假宣传行为查处。严厉查处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体验、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向老年人等特定消费群体进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排查“涉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销售环节涉嫌虚假宣传线索116条,立案查处36件,移交公安机关案件(线索)10件(条)。三是强化广告监管执法。重点查处传统媒体、户外媒体、互联网媒体发布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等内容的违法保健品广告以及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违法广告,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搜集发现虚假违法广告线索26条,立案查处21件,对误导老年人的保健食品广告坚决不批,近两年,共审批保健食品广告33件。四是强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督促保健食品生产者、经营者严格按照注册或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立“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用语提示牌。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无证生产保健食品案件2件、销售过期保健食品案件1件。五是强化保健品价格监管执法。重点查处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整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排查保健品价格欺诈等违法线索2条,移交公安部门线索1条。六是强化网络交易市场监测。加大对网络交易市场涉及食品、保健品宣称预防、治疗疾病的违法行为监测力度。监测发现涉嫌违法线索3条,已通过贵州省网络交易监管业务平台分派到属地监管部门处置,其中1条线索已立案查处。
省公安厅依法严厉打击不法分子针对老年人从事非法营销,以欺诈手段牟取暴利。一是强化线索摸排。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各警种职能优势,精准摸排各重点领域以提供“养老服务”、销售“养老产品”等为名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线索。二是强化破案攻坚。摸清近年来未破养老诈骗案件底数,梳理养老诈骗犯罪案件未到案人员,最大限度缉捕归案,并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三是强化追赃挽损。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对财产权属清晰属于受害人的依法及时返还,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经济损失。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侦破养老诈骗案件184起,打掉犯罪团伙1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09人。
省民政厅把涉老“保健”市场乱象纳入养老机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要内容,开展全省养老服务诈骗摸排工作,防止假借养老服务名义利用养老服务场所进行虚假宣传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共摸排市场主体9754家,其中,已登记的养老机构设施1400家,其中,正在运营1009家,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养老机构设施和服务场所4164家,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名称或经营范围含“养老”相关信息但未运营养老机构设施的市场主体3964个,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名称或章程含“养老”相关信息但未运营养老机构设施的民办非企业226家。
(三)立足部门职能,加强科普抓宣传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省市场监管局利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保健食品“五进”等活动,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指南〉公告》以及“老年人购买保健品骗局7大套路”等消费提示,多渠道播放《防范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保健食品不是药》等科普视频。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发布科普宣传1756条/次,发送反诈提示、悬挂反诈标语等40余万次。省公安厅充分用好传统方法和新媒体手段,推动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广泛宣传养老诈骗典型案例,揭露犯罪“套路”手法,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稳妥做好敏感案事件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坚决防止形成负面炒作。省民政厅开展1500名养老护理员(初级)技能等级培训、考评和认证工作,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纳入培训重要内容,指导养老机构通过张贴宣传画、开办宣传栏、组织讲座、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宣传引导,提升老年人抵御违法犯罪分子以打“健康牌”、“亲情牌”等手段欺诈销售的意识和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涉老保健品虚假宣传和非法销售从大酒店大会场向旅游景区、民宿客栈、农家乐转移,线索摸排难度较大;新涌现的直播带货、网红带货、健康咨询等销售方式复杂,一定程度增加整治和打击难度;群众举报的线索相对较少,特别是部分老年人被“洗脑”,对专项行动理解支持不够。
下一步,我们将在工作中进一步吸纳您提出的建议,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统一工作要求,按照省专项办的具体安排调度,扎实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通过典型案例宣传,警醒社会、警醒行业、警醒家庭,坚决依法打击,精准打击,促进老龄事业和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二是聚焦与老年群体日常消费密切的涉老食品、保健品等相关领域,继续加强与公安、民政、卫健、文旅、广电等部门统筹协调,加大对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消费欺诈等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查处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三是加强养老服务领域的防范诈骗集中宣传,推动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履行法定责任,净化养老服务环境,切实增强广告老年人诈骗识诈能力,维护合法权益。四是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底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