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1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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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1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6-28 16:23 字体:[]

林昌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省食品安全行业能力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认真学习研究,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邀请省政府药安委成员单位共同商讨提案涉及的各种问题和有关建议。现就提案中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壮大食品专业人才储备的建议

(一)省教育厅积极鼓励相关院校开设食品安全相关专业,为行业发展提供高层次人才。

目前,我省共有16所高校(含独立学院)开设有包括“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食品科学与工程”“卫生检验与检疫”“健康服务与管理”在内的食品安全相关本科专业32个;共有9所职业院校开设包括“绿色食品生产技术”“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等食品安全相关专科专业9个。其中,贵州大学和贵阳学院2所高校建有食品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授权点,我省高校中暂无食品相关博士学位授权点。贵州医科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遵义医科大学3所医科大学均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已经构建成“本科-硕士-博士”一体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能够较好的满足卫生健康领域医学人才的培养需要。

积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较好的食品安全相关产业应用型人才队伍。建设立项有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食品生物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省级特色骨干专业群、贵州农业职业学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省级特色骨干专业,建有食品理化检测技术省级精品开放课程等,能够较好的满足食品安全相关人才培养的需求。

(二)充分发挥选聘产业导师的“指挥棒”作用。

持续深化高校政产学研合作。省教育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出台了《贵州省产业导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等系列文件,支持高校设立产业导师流动岗位,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选聘产业科技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担任贵州省高校相关专业产业导师,助推我省高校食品安全相关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

(三)进一步引导专家参与食品安全人才培养工作。

重点引导疾控和医院食品安全相关专家主动参与省内各大院校的食品安全相关的专业化人才培养,积极申报食品相关校外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有针对性的在食品营养与健康、食品相关卫生检测、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食物相关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等方向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培养。进一步强化卫健系统食品安全人才队伍建设及技术能力提升,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的快速检测能力和及时处置食物中毒等卫生应急事件的能力。

二、关于加大监管力量建设,提升监管水平的建议

我省食品生产经营者“多、小、散、乱”特点突出。生产经营主体65万多家,其中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仅869家,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不高,尤其是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安全隐患较多。从监管实践看,微生物污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不符合标准,农兽药残留不符合标准,重金属污染等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些问题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食品安全作为最大的政治,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动员各方力量,通过全方位治理来保障食品安全

(一)我省食品监管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2018年,按照省级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整合原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以及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的知识产权、省商务厅的反垄断职能,组建了省市场监管局,加挂省知识产权局牌子。全国监管模式转变为“两段式”监管。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与省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建立食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全省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工作,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省政府食药安办(设在省市场监管局)负责贯彻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政府食安委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协调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

按照我局“三定”规定,设内设机构33个,其中食品相关处室6个,占18%;我局机关现有251人,其中食品相关处室43人,占17%。我局所属事业单位18个,食品类检验检测机构3个,分别是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省食品检验检测院、省酒类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为提高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2020年以来,组织食品安全培训122期,培训食品安全监管人员12319人次。特别是集合疫情防控期要求,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快检产品厂家录制操作视频,指导基层监管人员用好新配发的快检设备。此外,还组织开展了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人员培训,为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培训、考核合格师资42名,培训、考试合格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人员816人,建立了全省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人员库,夯实了食品生产许可核查基础。

下一步,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类业务培训中,更加注重倾斜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特别是市场监管基层分局人员培训力度。

(二)我省食品监管制度建设有关情况。

近年来,我省相继出台了《贵州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监管权责。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卫健委、省民政厅、省林业厅等部门制定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和年度食品安全考核细则,要求各级各部门组织查处、挂牌督办省内跨区域、跨部门的食品安全大案要案,形成广泛震慑。年底对各市州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对考核达不到要求的,约谈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

(三)我省在提升食品监管能力方面的做法。

一是我省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制订《贵州省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省政府食药安委主任调整升格为省长担任,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有关工作。今年4月,李炳军省长听取了食品安全工作报告和2021年食品安全考核情况,并就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各地也比照省级模式,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任食安委主任,统筹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食品安全、管业务必须管食品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建立部门、行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每11月底前向省委、省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市场监管系统依法依规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健全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充实配强村(居委会)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在乡镇(街道、社区)的派出机构要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并将执法力量向一线岗位倾斜。建立稳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执法队伍。推进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建立健全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三是着力加强基层装备能力建设。积极与省财政厅联系沟通,争取支持,县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市场监管局每年申请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持续加大对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和经费的保障,通过统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政安排资金,积极推动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2016年以来,在全省大型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及重点区县补助建设了17个食用农产品市场监测点和1个禽类产品专业市场监测点,采购食品安全快检设备100套,补助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快检经费106万元,实现88个县级层面100%全覆盖;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采购配备食品安全移动执法装备333套、快检箱140套、执法箱112套及移动路由器1500套。

下一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夯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量,不断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三、加大食品与健康科学研究力度的建议

(一)省农业农村厅制定抽检方案,加强农产品风险监测。

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22〕11号),重点对蔬菜、茶叶、水果、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等品种开展监督抽查,全省各级计划抽查5.7万批次,已达到国家要求,实现了1.5批次/千人要求。

(二)进一步详查土地污染情况,摸清污染土地底数。

近年来,省农业农村厅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掌握了全省耕地重金属(镉、汞、砷、铅、铬等指标)污染程度,相关范围及其对水稻等的影响(具体数据及其内容涉密)。以详查数据为基础,省农业农村厅开展了针对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相关专项工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下达的指标要求。

(三)省卫生健康委加强风险评估监测,关注高地质背景区人群的研究工作。

一是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国家卫健委的统一部署,每年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涉及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中化学污染物、有害致病菌、放射污染物等危害因素风险监测评估,同时也开展覆盖全省的食源性疾病监测及追踪溯源工作,每年根据贵州实情,还增加了地方特色食品的风险监测内容,初步建立了较完整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系统和数据上报平台。每年通过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风险预警,供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控制管理。二是加强我省食用农产品安全,特别是地方特色食品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力度,逐步建立不同地区食品安全风险动态监控数据库。三是积极与生态环保、农业等部门配合协作,开展科学研究,加大对高地质背景区食品安全与人群健康的科学研究,分析危害因素及潜在风险,为风险管控提出建议措施。四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人群健康监测,分析高地质背景食品中潜在危害因素与人体健康损害的关系,为预防控制食品安全危害提供科学依据。

四、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宣教工作的建议:

(一)着力构建共治共享格局。

每年6月,根据国务院食安办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和国务院食安办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的通知,联合省政府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与全国同步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邀请新闻媒体开展准确客观报道和舆论监督,宣传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和行业自律、诚信建设的典型经验。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加强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相关知识科普,推广倡导“减盐、减油、减糖”“节约粮食”等健康饮食观念。食品抽检机构开展“你点我捡”活动,对大米、豆腐、肉类、粮油、蔬菜等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重点食品进行高频次检测,抽检范围涵盖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学校食堂、生产企业、小作坊、餐饮店等,定期公布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二)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安全宣传。

近年来,省政府食药安办针对我省易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进一步开展加强野生菌、野生蔬菜、瓜果中毒防控宣传工作。一是要求地方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5月至11月,对预防食用野生菌、野生蔬菜、瓜果中毒作出周密部署,认真总结近年来防控工作的经验教训,抓住关键时间段、关键环节,针对重点人群,以乡镇为重点,以宣传为主,采取有效措施,尽最大努力防止食用野生菌、野生蔬菜、瓜果中毒事故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二是针对食用野生菌中毒主要发生在农村、以误采误食为主的特点,各级食药安办会同宣传、教育、农业、卫健、科协等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手机短信、宣传栏、标语等各种媒介,重点在农贸市场、集市、村寨、学校、主要交通要道等进行宣传,指导有毒野生菌、野生蔬菜、瓜果的识别,集中教学中毒症状、紧急救治等知识。县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告诫群众不要随意采摘食用和销售有毒野生菌、野生蔬菜、瓜果,通过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学校、乡镇政府、农村人群聚集场所张贴标语,农村协管员和信息员进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近年来,我省发生野生菌、野生蔬菜中毒事件明显下降,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三)开拓创新,形成我省特色的宣传模式。

2021年以来,我们联合贵州广播电视台搭建“七位一体”的传播矩阵,利用电视、广播、APP、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等平台,融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优势资源,形成多平台同步推广、影响力持续增长的融媒体立体传播态势。今后,省政府食药安办将积极推广,并逐渐形成主流媒体唱“大戏”,多种多样媒体百家争鸣的省级宣传模式。

(四)省政府食药安办搭台,各成员单位“唱戏”。

近年来,省政府食药安办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交通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科协、贵阳海关等省政府食药安委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近三年来省卫生健康委牵头成功举办贵州省全民营养周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全省营养周活动宣传覆盖人群累计(含媒体传播)14311665余人次,发放营养宣传手册300000余份。通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推进国民营养计划工作,为进一步加大食品与健康科学研究夯实基础。

通过抓好企业、学校、高速公路服务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的责任落实,协调国家、省主流媒体、网络新新媒体等多渠道传播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深化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危害的认识,提升其对食物中毒等事前、事后的自我防范能力、自我救治能力。重点针对农村,加大村委会、村级小学、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村医食品安全宣教工作,实现食品安全相关宣传挂册村级小学、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覆盖,采用老百姓喜闻乐见、善于接受的各类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群众食品安全知晓率明显提升。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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