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现将全省2022年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情况公示如下。
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工作部署,重点对2019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日期间制定的包含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进行清理,共清理各类政策措施2913件,废止205件、修订19件,适用例外规定继续保留10件。
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形主要为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未经公平竞争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安排财政支出与特定经营者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
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