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下放后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市监质监发〔2021〕40号),因企业主动申请、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等情形,决定注销贵州西南联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2025年第3批)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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