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8〕17号),进一步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水平,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局下发《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19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黔市监检验函〔2019〕10号),在社会重点关注的食品、环境与环保、建工建材等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了2019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能力验证项目
1.食品检验检测领域2个项目,包括:食品中菌落总数及大肠菌群的测定、食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测定。
2.环境与环保监测领域2个项目,包括:土壤中镉的测定、土壤中汞的测定。
3.建工建材检验检测领域2个项目,包括: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测定、建筑材料放射性的测定。
(二)项目承担单位
1.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食品检验检测领域、环境与环保监测领域共4个项目的能力验证工作。
2.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建工建材领域2个项目的能力验证工作。
(三)能力验证参加机构情况
全省共有636家(次)检验检测机构具有相关项目的检验检测资质,按要求必须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报名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616家(次),未参加的20家。未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20家机构中,除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检测中心、贵州建江工程检测有限公司2家机构因实验室搬迁或近期已参加相应项目的测量审核等原因经批准不参加外,贵州鼎盛鑫检测有限公司等18家机构(见附件1)均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参加,或报名领取样品后未按规定报送检测结果。
二、能力验证结果
(一)食品中菌落总数及大肠菌群的测定
应参加食品中菌落总数及大肠菌群测定能力验证的机构共60家,实际报名参加并按规定报送结果的60家。检测结果为满意的47家,占参加机构的78.3%;结果为可疑的1家,占参加机构的1.7%;结果为离群的12家,占参加机构的20.0%。食品中菌落总数及大肠菌群测定能力验证结果见附件2。
(二)食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测定
应参加食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测定能力验证的机构共51家,实际报名参加并按规定报送结果的51家。其中,仅具备金黄色葡萄球菌定性检测能力的28家,同时具备金黄色葡萄球菌定性及定量检测能力的机构31家。检测结果为满意的48家(其中,仅具备金黄色葡萄球菌定性检测能力的28家全部为满意,同时具备定性及定量检测能力的机构满意结果28家),占参加机构的94.1%;结果为可疑的1家,占参加机构的2.0%;结果为离群的2家,占参加机构的3.9%。食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测定能力验证结果见附件3。
(三)土壤中镉的测定
应参加土壤中镉的测定能力验证的机构共79家,实际报名参加并按规定报送结果的75家。检测结果为满意的64家,占参加机构的85.3%;结果为可疑的6家,占参加机构的8.0%;结果为离群的5家,占参加机构的6.7%。土壤中镉的测定能力验证结果见附件4。
(四)土壤中汞的测定
应参加土壤中汞的测定能力验证的机构共86家,实际报名参加并按规定报送结果的82家。检测结果为满意的63家,占参加机构的76.8%;结果为可疑的4家,占参加机构的4.9%;结果为离群的15家,占参加机构的18.3%。土壤中汞的测定能力验证结果见附件5。
(五)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测定
应参加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测定能力验证的机构共304家,实际报名参加并按规定报送结果的291家。检测结果为满意的272家,占参加机构的93.5%;结果为可疑的6家,占参加机构的2.1%;结果为离群的13家,占参加机构的4.4%。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测定能力验证结果见附件6。
(六)建筑材料放射性的测定
应参加建筑材料放射性的测定能力验证的机构共58家,实际报名参加并按规定报送结果的57家。检测结果为满意的43家,占参加机构的75.5%;结果为可疑的6家,占参加机构的10.5%;结果为离群的8家,占参加机构的14.0%。建筑材料放射性的测定能力验证结果见附件7。
三、后处理措施
(一)省市场监管局将在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向社会统一公告2019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并将能力验证结果通报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二)本次能力验证取得满意结果的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等537家(次)检验检测机构(名单见附件2-1、附件3-1、附件4-1、附件5-1、附件6-1和附件7-1),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2年内(2021年底前),在接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或监督检查时,可免除能力验证满意结果相应项目的现场试验考核。鼓励其他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其他方选择使用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提供技术服务。
(三)能力验证结果可疑或离群的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贵州有限公司等79家(次)检验检测机构(名单见附件2-2、附件3-2、附件4-2、附件5-2、附件6-2和附件7-2),应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停止其相应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涉及机构要认真分析原因,并在3个月内自行完成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该项目的检验数据和结果。
(四)对于未经批准、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参加,或报名领取样品后未按规定报送检测结果的贵州鼎盛鑫检测有限公司等18家机构,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应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四、相关要求
(一)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责令辖区内无故不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机构改正,要督促能力验证结果可疑或离群的机构整改,要监管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在整改期间不得继续出具相关项目检测报告。对于逾期未改正、整改,或改正、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机构,要依法予以查处;对因正当原因、经批准未参加能力验证的机构,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机构定期审查和完善管理体系,确保体系有效运行。
(二)能力验证结果离群或可疑的机构,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自行联系本次能力验证的项目承担单位进行比对验证,或参加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其他“能力验证提供者”组织的相应项目的能力验证。整改完成后,要书面报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并经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后方能恢复相应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
(三)请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2月10日前将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整改核查及依法查处情况报省局认证认可检测处。
联系人:吴春宣 电话:0851-86509801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