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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问题解答(第九期)

发布时间:2024-07-20 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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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董事长的产生办法是什么?

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份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问: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董事应当承担责任吗?

答: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董事会未及时履行核查和催缴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三:

问:股东抽逃出资,董事、经理应当承担责任吗?

答: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如果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负有责任的董事、经理应当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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