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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4064号提案的答复
黔市监提复字〔2019〕67号

发布时间:2019-06-13 15: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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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贵州省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食品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的建议》收悉。感谢贵委对我省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云”工程建设。“食品安全云”是贵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大数据产业重点领域应用示范工程之一。截至目前,已积累3.10亿条数据,其中,企业信息1947万条,检测数据15003万条,监管数据2194万条,标准法规知识数据449万条,舆情数据1.10亿条。平台已入驻食品企业共计25702家,上线产品数量达59316个。通过食品经营许可系统、食品生产许可和小作坊登记系统,完成338999家食品经营企业和7326家食品生产企业(含小作坊备案登记)的证照(备案)发放。“贵州省食品安全主题数据库”项目正式启动建设。

(二)搭建了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主要以茶叶、蔬菜、水果、禽蛋等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实现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查询产品的生产企业、产地地址、生产批次、生产日期、农药残留检测情况等功能,形成“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有675个农产品生产企业入驻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其中茶业企业125个、蔬菜水果企业423个、禽蛋企业101个,养猪企业26个。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服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更加有效。按照行政审批“六个一”改革和“全省办事一张网”等要求,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纳入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办理事项,办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13家,发布备案信息公告4期。梳理省、市、县三级食品行政审批事项的权力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审查标准、办理流通、办理时限等,满足“一网通办”需要。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32类食品,其中将生产工艺控制较简单、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监督抽检合格率较高的食品的生产许可下放由县(市、区、特区)局办理。

(四)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助推食品安全监管。省局指导观山湖区构建“部门监管、企业自律、公众监督”的三方交互应用平台,开发移动执法模块,开展食品流通现场制售区视频监管建设,研发生物识别和行为规则智能判定管理系统等。2018年9月份,组织召开全省食品流通智慧监管现场会,推广试点经验。贵阳市局初步形成“两核多功能”智慧食品监管体系。安顺市局以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为试点,指导企业建立“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运用发展大数据优势,在校园食堂大力推行食品安全“明厨亮灶”构建工程。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帮扶、企业自愿、社会参与”原则,以示范创建为抓手,以学校食堂为关键,以透明厨房和视频厨房为切入点,以创新网络厨房建设为突破口,以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措施为核心,以网格化监管为基础,全力指导实施“明厨亮灶”工作,努力打造“阳光餐饮”,让学校后厨可视、可看、可感,既可广泛接受家长们的监督,也是对食堂操作人员规范操作的一种警示,通过构建营造了学校食堂自律、执法人员监管、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社会共治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各类信息化系统还存在信息孤岛和碎片化问题,未能实现数据集成、共享和大数据分析对食品监管工作的强有力支撑。基于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存在跨部门数据的问题,如农业、市场监管、卫健委、海关等相关部门,均涉及到食品安全相关的业务场景与数据资源不能有效共享;存在跨区域的问题,如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数据的有效互通与共享。

(二)信息化建设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仍有差距。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普遍缺乏信息化的专业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在信息化建设具体方案起草、监督管理、业务对接、功能实现等方面缺乏充足的人才资源支撑。此外,在建系统涉及数据交换需求,需要争取相关单位提供数据接口支持,充分协调配合解决困难。

(三)存在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后人员编制减少与监管工作任务加重的矛盾。我省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质监、工商、食药监三局合一的机构改革,大幅减少了市(州)县局行政执法人员编制,大数据智慧监管,归根结底,数据来自基层,基层执法人员任务繁重,监管面大、专业不足,执法力量难以保证全覆盖监督检查。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顶层设计,统一规划。目前国家、省市三定方案已经明确,在贵州省政务大数据发展居全国前列的背景下,需要加强智慧监管的研究,形成统一的系统架构、业务模块、数据结构、数据接口等规范,先行先试,建标立制,形成全国领先的智慧监管系统。省局依托食品安全云建设的智慧监管系统,各地要结合实际推广应用,避免重复建设;对于已经建设部分系统的,需要接通系统平台,实现业务和数据的双向流通。

(二)以信息化建设总体要求为指导,做好项目建设统筹规划。紧紧围绕“一云一网一平台”和证照分离改革的需要,加快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食品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系统。加大数据应用的力度,深入推进数据汇聚共享开放,真正体现数据的“聚、通、用”,根据数据类型特点,开发多种类型的共享交换数据,降低数据共享交换难度,进一步提高数据开放度和共享度。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建立完善信息化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开展信息化培训专题讲座和相互学习交流活动,加强信息化技术的学习和运用。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向“互联网+”要监管力,大力推进“智慧监管”,探索开展“机器代人”,尽快实现监管方式信息化,切实使监管方式跟上风险特点、产业发展变化。全面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治理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接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带证上网、代码上线、带标上市”,主动向下游农产品供应商提供追溯标签。充分利用大数据、在线巡查等现代化监管手段,推动“明厨亮灶”提质升级,推进食品原辅料及其来源公示,公开加工制作过程,督促学校食堂提升环节卫生质量,有效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四)大力提升科学监管能力。加强顶层设计,优先建设一批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科研创新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试点工作,推动更多应用类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全民食品科学素养,在全社会塑造科学理性精神,形成人人关注创新、参与创新、支持创新的良好文化氛围。支持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建设科普宣传基地。组织参与食品安全相关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积极推动科技项目和课题申报。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3日

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刘筑瑜;联系电话:86892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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