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407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黔市监议复字〔2019〕15号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张先行代表关于《关于出台具体政策解决我省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关于要在全省范围内,针对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摸底调查,了解核实他们的诉求,掌握他们的基本信息,出台一系列的融资政策和实施细则的建议
2018年5月11日至7月15日,原省工商局组织开展了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大回访、重服务、抓落实”专项活动。全省各县(市、区、特区)市场监管局抽调专门人员,负责对辖区内2012年以来扶持发展的微型企业开展全面回访调查,详细了解扶持微型企业政策兑现(财政补助、税收贡献奖励、贷款金融支持)、企业经营、生存状况(包括注销、年报、扶持资格、开展经营活动等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解决就业情况等进行全面回访调查。
(一)金融扶持政策落实情况方面。自2014年7月《贵州省扶持微型企业贷款实施方案(试行)》(黔微贷)出台以来,微型企业融资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一是贷款增量明显。截至2018年底,全省累计发放6.41万户微型企业贷款166.33亿元,户均25.95万元,每年新增贷款10亿元以上,其中2018年发放13408户微型企业贷款56.04亿元,是2012年贷款额的20倍。二是贷款覆盖面更广。全省获得贷款支持的微型企业户数由2012年的2151户增加到2018年的13408户,覆盖当年扶持微型企业户数的78%。
(二)“黔微贷”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微型企业仍以个体经营模式为主,存在内部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部分企业未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难以准确掌握企业财务信息,造成银行放贷困难。二是通过大回访发现,部分承贷银行执行“黔微贷”政策走样变形,仍将取得扶持资格的微型企业的放贷条件等同于其他企业,并未体现出对微型企业的政策倾斜。如银行要求贷款人必须提供不动产抵押,对于一些轻资产重技术的微型企业来讲,难以达到银行的放贷条件,“3个15万元”政策中的贷款支持难以落地。三是部分贷款利率偏高,微型企业融资成本较高。由于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对“15万元以上执行优惠利率”的贷款未制定统一标准,各承贷银行网点在发放微型企业贷款时一般按照各家银行自行设定的利率标准执行,导致一定数量的微型企业仍然面临“贷款贵”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对策建议。一是协同相关部门,明确“黔微贷”实施方案中关于“15万元以上执行优惠利率”的标准。二是建议承贷银行降低对获得扶持资格的微型企业的放贷条件,简化放贷程序与资料,真正将贷款支持政策落到实处,缓解微型企业创业初期急需资金的困境。三是建议根据经济周期变化,在银行监管政策上,合理测算风险补偿金能够覆盖的微型企业不良贷款余额,适当提高对微型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保障微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四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积极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创业担保贷款等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业务,拓宽微型企业融资渠道,按照政策要求合理降低微型企业贷款利率,减少微型企业融资成本。
二、关于对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适当地降低贷款门槛和贷款利息。专门设立产业指导基金、创业发展基金、工业发展基金、农业和民生发展基金等项目,帮助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建议
(一)用好用活“黔微贷”金融产品。为切实帮助微型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原省工商局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大力推进一个体系(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信用体系)、两个机制(打捆贷款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建设,推动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出台《贵州省扶持微型企业贷款实施方案(试行)》(黔微企通〔2014〕3号),微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2018年全省共有13408户获得“黔微贷”等金融产品支持,共获得贷款56.04亿元,户均41.80万元,贷款总额较上年增长26.87%。2018年4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黔府办函〔2018〕49号)要求,一是按照直接补助和间接补助相结合原则,单独贷款间接扶持发展微型企业6000户以上。二是2018年扶持微型企业新增贷款总额50亿元。三是加大微型企业贷款支持力度,提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亿元用于“黔微贷”贷款风险补偿,在现有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贵州银行、贵阳银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承贷银行覆盖面。2018年5月,制定下发了《贵州省2018年“黔微贷”实施方案》(黔微企办通〔2018〕4号),规定单独贷款间接扶持发展微型企业6000户以上;2018年全省“黔微贷”新增贷款总额50亿元;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贵州银行、贵阳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州省分行、招商银行贵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贵阳分行、兴业银行贵阳分行、浦发银行贵阳分行、中信银行贵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贵阳分行等12家承贷银行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微型企业贷款需求全覆盖,凡自愿申请加入扶持微型企业贷款的银行机构,均可纳入承贷银行范畴。扩大贷款扶持的微型企业范围,包括享受“3个15万元”政策扶持的微型企业和虽未享受“3个15万元”政策扶持,但符合单独贷款扶持条件的微型企业都可以申请贷款扶持。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2019年,全省财政资金继续提取2亿元用于“黔微贷”风险补偿,拟增加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为承贷银行,力争实现新增贷款总额60亿元,贷款间接扶持微型企业6000户以上。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与银行机构体系的对接协调机制,鼓励承贷银行加大对微型企业的贷款投放力度,简化办理流程,合理延长贷款期限,进一步缓解微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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