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 34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黔市监议复字〔2019〕25号
省商务厅:
冯文刚代表提出的《加快贵州省大数据电子商务发展,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职责,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建议涉及有关工作推进情况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下硬功夫打造好中小企业发展软环境。一是积极为中小企业营造更加宽松便利的准入环境。深化市场主体准入全流程便利化改革,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优化业务流程,强化信息全方位共享,简化企业设立环节,压缩办理时间,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确保年内全省企业开办时间由原来5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二是积极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制定下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8年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黔发改价监〔2018〕731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8年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认真组织开展涉企和民生领域价格收费专项检查。2018年,查处各类收费违法案件109件,查出涉嫌违规收费金额816.21万元,实施制裁3101.84万元。同时,以纪念《反垄断法》实施10周年和实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契机,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查处竞争类违法案件742件。三是积极为中小企业做大做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推动中小企业质量发展,提升中小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
(二)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2012年以来,全省累计扶持微型企业13.5万户,带动就业70.75万人,微型企业实际投资338.9亿元,10.3万户微型企业获得财政补助资金58.06亿元, 6.9万户微型企业获得税收贡献激励1.59亿元,6.6万户微型企业累计获得贷款支持168.28亿元。2018年,从省财政安排7亿元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年度专项资金中提取2亿元用于“黔微贷”贷款风险补偿,全省共有13408户微型企业获得“黔微贷”等金融产品贷款56.04亿元,户均41.8万元,贷款总额较上年增长26.87%。一是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坚持把扶持指标向深度贫困县倾斜,2018年14个深度贫困县不再匹配微型企业财补助资金,由省、市两级财政资金进行承担,并将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集体企业纳入扶持范围,进一步扩大了扶持的对象和范围,为农村贫困人口创业就业提供了便利条件,推动了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与农村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度融合。二是加大银行贷款扶持力度。2018年通过提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亿元用于“黔微贷”贷款风险补偿,实现新增扶持微型企业贷款总额50亿元,各承贷银行实发贷款总额56.04亿元,超过目标任务数的12.08%,有效扩大了贷款需求覆盖面,缓解了微型企业融资难、融资慢的问题。三是调整税收奖补政策。对享受“3个15万元”政策扶持的微型企业,视其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县级留存部分的税收贡献情况,给予连续3年累计总额不超过15万元的奖补支持,进一步提高税收优惠和奖补扶持力度。
(三)网络市场整治情况、电子商务登记情况。
采取线上线下检查、定向监测、商品抽检等手段,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全链条打击商标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网络传销等各类违法行为。一是开展网站数据分类清理,强化线上线下检查。网上检查网站、网店37520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5991户/次,检查电子商务产品生产加工单位315户/次,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445条,责令整改网站394个/次,提请关闭网站458个/次。二是开展网络定向监测,发现、推送违法线索。推送监测报告5期,发现违法线索400条,处理违法广告210条;对涉及“茅台”“刁酒”“专供酒”“特供酒”“接待酒”相关网络销售信息和负面新闻作连续跟踪监测;对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开展网络舆情监测,推送网络舆情信息110期。三是开展网络商品质量抽检,严控网络商品质量。抽查了国美电器、京东、苏宁易购、天猫、小米有品等网络平台的家用电器商品,共180个批次,电吹风、电磁炉、电饭锅各60批次,结果为:电吹风60批次,不合格12批次,不合格率20%;电磁炉60批次,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率11.67%;电饭锅60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率5%。检测共计180批次中总不合格22批次,总不合格率12.22%。四是依法打击网络虚假宣传、假冒侵权、违法广告、网络传销等各类违法行为。2018年,全省共监测各类媒体广告166.95万条次,涉嫌违法广告0.39万条次、违法率0.23%,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113件。查处商标违法案件442件,案值163.21万元,罚没金额340.13万元。查处网络传销案件9件,罚没金额821.47万元;移送并配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网络传销案件7起,破案4起,刑事拘留41人,扣押涉案资金12亿余元。查办酒类违法案件460件,查获各类假冒侵权、“专供、特供”等酒268451瓶,查获假冒茅台酒11592余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81件。
截至2019年3月底,全省共登记电子商务市场主体26230户、注册资本1978.95亿元,分别占市场主体户数和注册资本总量的0.97 %、2.97%。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入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相关工作,促进电商企业快速发展。一是积极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依托贵州政务服务网及“云上贵州”系统平台,建设“一网通办”平台,将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等涉企服务事项归集到“一网通办”,做到“应纳尽纳”,登录一个网站即可实现企业开办全部环节所需事项的在线填报。二是进一步缩减企业开办环节。做好取消名称预先核准相关后续工作的同时,积极会同公安、税务等部门,优化公章刻制办理及涉税事项办理环节。三是进一步精简企业开办提交材料。积极税务、公安、人社等部门,结合企业开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工作模式,梳理各部门间相同或相近材料,以部门信息共享代替企业重复提交,争取最大程度合并同类项,最大限度精简企业开办提交材料。
(二)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加快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一是加大涉企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违规收费行为,查处行政审批中介强制服务收费、行政职能转移乱收费,督促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项目。组织开展小微企业收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落实禁止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电力价格专项检查,以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为重点,查处转供电主体违规加价行为。组织全省铁路专用线价格行为专项整治,推动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行行政指导,通过建议、辅导、提醒、规劝、示范、公示、约谈、调解等非强制性方式,引导民营企业守法经营、创建品牌。支持民营企业通过驰名商标法律制度扩大保护其商标专用权。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作用,将专利、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三)进一步营造清朗网络市场环境。大力宣传《电子商务法》,指导规范电子商务企业经营行为,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网络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刷单炒信、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促进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四)深化部门之间协作配合。每年不定期召开网络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建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信息共享、信息通报制度,深化协同监管、联合检查,完善案件移交、移送制度,推动行业自律,鼓励社会监督,逐步建立社会共治局面。
(五)建立完善网络市场监管机制。以网络市场监管业务流程为主线,加强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大数据技术在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积极推进系统内部横向业务间、纵向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完善《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行政监管工作细则》,提升网络交易监管执法工作实效。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欧杰;联系电话:0851-8585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