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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393号建议的答复
黔市监议复字〔2019〕31号

发布时间:2019-06-23 17: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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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保健食品事关特定人群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省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都高度重视保健食品监管工作。从2019年1月起,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等13个部门针对保健食品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组织开展了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围绕重点和目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市场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截至2019年4月底,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3.25万人(次),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0.59万个,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0.77万个,检查“保健”类店铺1.94万个,检查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0.6万个,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0.27万次,开展宣传活动0.79万次,开展协作执法0.14万次,整改网站、APP、公众号等40个,吊销营业执照8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4件;查处虚假宣传及组织虚假宣传行为案件40件、罚没款224.25万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案件20件、罚没款4.16万元;查处违规直销及传销行为案件7件、罚没款4.88万元;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案件43件、罚没款11.26万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案件38件、罚没款19.94万元;查处保健食品宣传治疗作用行为案件7件、罚没款5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周密安排部署

我局始终把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和要求的实践检验,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四个最严”,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先后印发了《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市监办〔2019〕6号)、《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黔市监竞争字〔2019〕1号)等文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阳向东同志为主要负责人的“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整治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调度会、推进会对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责任细化、安排调度等,并组成9 个工作组对全省联合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实时督导,把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作为当前工作重中之重,确保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全省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健康安全。省人民政府魏国楠副省长在我局呈报的《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情况的报告》上批示:“持续用力,防止反弹。” 

(二)坚持部门协作,聚焦重点整治

省委网信办利用“系统+人工”巡查方式,全面梳理排查属地网站、“两微一端”、贴吧、论坛等网站平台,共清理“铁骨王软胶囊”“美国卡杜巴能力液”“JUST S 胶囊”等违法违规保健品宣传信息120 余条,关闭“新东北晓峰”“113.109.218.*”“wan13ww”等4 个贴吧账号,涉性保健品宣传QQ 账号1 个(男性秘方调理)。协调省通信管理局关闭传播各类性保健品广告信息的“久草在线”等淫秽色情网站6 家。省公安厅按照省人民政府郭瑞民副省长指示批示要求,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开展整治行动。百日行动期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与各地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出动检查人员1500 人(次),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120个,检查宾馆、“保健”类店铺100余个,开展宣传活动30次。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案14起,其中涉嫌传销犯罪1起,集资诈骗1起,制售假冒伪劣及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行为12起。民政部门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纳入培训内容,先后举办10 期全省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员培训,1000 余人参加培训。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2812 人(次),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307个,检查宾馆、酒店等重要场所184家,“保健”类店铺160余个,检查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274 处,开展宣传活动97次,开展协作执法98次,受理举报13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8.8万元,整改关闭网络宣传媒体1个。文化和旅游部门联合公安、应急等部门开展安全联合大检查和暗查暗访活动,深入文化演艺场所、网吧、车站、旅游景区、旅游车船公司等重点区域,重点整治“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制假售假、“天价消费”“强迫游客购物消费”“黑导”“黑车”“黑店”“黑社”等问题,共印制223 条宣传横幅、发放10000 余份宣传资料、张贴800 余份公告、墙刷200 多条宣传标语,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省广电局下发了《贵州省广播电视局关于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并要求贵州广播电视台对其“贵州移动频道”播出的药品“九九固精丹”电视广告涉及违规问题进行停播整改。省中医药局集中开展了为期6 个月的中医养生服务乱象专项整治,同时对我省保健用品企业进行摸排。目前,我省获得保健用品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有86 家,合格产品199 个,产值超过1 千万元的有46 家,总产值达14.13 亿元。省农业农村部门充分利用网络、广告、标识标语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升农村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提高对保健市场违法营销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共出动检查人员663 人(次),开展宣传活动197 次,开展协作执法221 次。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2019年贵州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查工作方案》,计划对生产、经营、使用环节中500批次药品及60批次医疗器械进行监督抽查。目前,共对6家药品生产企业,10家药品经营企业,3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开展了执法检查。

(三)加大查处力度,曝光典型案例

一是根据对2月1日《百姓关注》关于保健品纠纷案报道的分析研判,立即责成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重新进行调查处理,发现案件当事人不仅有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还涉嫌网络传销。在前期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向当地政府进行了汇报,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二是针对督导调研中发现的贵州茅台(集团)生态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电商销售平台多层次团队计酬营销涉嫌传销的行为,立即责成该公司立即开展自查整改,规范经营理念,恪守诚信守法,及时调整营销方式。三是向20多家新闻媒体公布了绥阳县红瑞健康咨询服务中心虚假宣传案、贵州修益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兴义市吉星诊所虚假宣传案、贵州爱生康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违规直销案、铜仁市永泰健康坊医疗器械经营部虚假宣传案、赤水市刘某某利用保健品诈骗案、六枝星瑞锦潼医疗器械咨询服务部虚假宣传案、习水县福禄堂副食店虚假宣传保健食品案等8起典型案例。其中,绥阳县红瑞健康咨询服务中心虚假宣传案和贵州修益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等4例案件被总局作为全国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四)强化新闻宣传,营造整治氛围

一是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并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约谈经营者等各种形式,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理念,提高对“保健”市场违法营销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遵义市发布《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就整治目标、整治重点、工作方式及投诉举报电话等进行广而告之。铜仁市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在人群集中的天桥、小区电梯、酒店、广场发布户外宣传广告。六盘水市结合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印制包含保健食品安全知识的消费提示,在辖区超市、农村集市、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进行宣传。二是结合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通过发布、张贴消费提示、风险提示、防骗指南和注意事项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铜仁市针对春节期间流动人员大的特点,在火车站、客运汽车站为群众发放《春节消费提示》和防范传销宣传资料。六盘水市印制了《春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提示》《春节饮食指南》等贴画,在辖区超市、农村集市、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进行宣传。黔西南州在直销企业经销点、药品零售店、大型超市等显著位置张贴“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保健食品不能治病”等警示标语。三是强化对全省保健品生产企业、直销企业分公司以及权健、华林、无限极等经销商的摸底排查,先后对全省22 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24 家在黔直销分公司开展了行政指导和责任约谈,责成各保健品生产企业、直销企业分公司及经销商立即对本公司的体验店、专卖店等以及直销员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是否存在利用患者、“专家”等开展自查,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存在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整治保健食品乱象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按照省领导“持续用力,防止反弹”的批示要求,强化部门协作,注重综合治理,加强社会共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探索建立保健食品乱象的整治长效机制,筑牢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屏障。

(一)正确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关系

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和部署,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积极扶持我省保健食品产业规范发展,引领企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引导和推动企业树立“诚信至上、以质取胜”的理念,为“黔货出山”保驾护航。

(二)深入开展保健食品乱象专项整治

进一步加强对我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排查治理保健食品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保持行刑衔接和行检衔接机制的顺利运行,对保健食品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三)提高抽检监测和问题处置的靶向性

针对大型批发市场、网络销售、会议销售、电话营销等重点环节,虚假宣传、非法声称功效、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等重点问题,继续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强化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

(四)加大法律法规培训力度

按照“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大对保健食品监管人员业务及法律法规培训力度,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依法规范的生产经营。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3日

(联系人:郑东;联系电话:86894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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