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答复
肖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外卖业监管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以国家或省级层面制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具体准入细则,让基层监管部门有法可依”的建议
(一)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随着我国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互联网+餐饮服务”等新兴业态快速增长。网络餐饮服务在促进了餐饮业的发展和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需要,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办法共四十六条,包括立法宗旨、适用范围、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义务,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其中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准入条件和法律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二是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网上公示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公示的信息应当真实。三是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选择资质合法、保证原料质量安全的供货商,或者从原料生产基地、超市采购原料,做好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四是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五是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是在自己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
(二)我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为切实加强网络餐饮食品监管,营造安全放心的餐饮服务环境,近年来,我省市场监管部门坚持“线上线下齐抓共管”的原则,采取一系列措施强化网络餐饮监管,有效净化了网络餐饮服务市场秩序和促进了全省网络餐饮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2018年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第三方平台及自建网站落实主体责任,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资质要求,线下餐饮单位有固定场所等为重点连续三年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加强普法宣传。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大力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营造“共建、共享、共促、共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三是组织责任约谈。适时组织对订餐平台进行集体和个别责任约谈,强化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制度,严把入网餐饮经营准入关,严格落实备案、审查登记、公示以及抽查和检测等法定义务。自2019年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约谈网络订餐平台147家,严厉指出平台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四是严惩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严厉查处网络餐饮服务各类违法行为。对基本条件不具备、设施较差、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求其限期整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以确保入网餐饮店信息真实可靠,线上线下信息一致。2018年以来,全省共督促1621家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了整改提升,对4831家不达标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了平台下线。
五是加大抽检监测。加大对网络餐饮食品的监督抽检,开展对我省“美团”、“饿了么”两大第三方平台和大型自建等平台进行搜索和检测、抓取、分析网络餐饮服务数据信息,及时将监测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并推送至属地监管部门,进行核查处置。
六是创新监管方式。鼓励第三方平台聘请外卖骑手作为食品安全监督员和信息员。积极推行外卖食品封签试点,杜绝餐食在配送过程中受到污染。畅通投诉举报电话,以实现食品安全监管以网治网,线上线下联动。
二、关于“以国家或省级层面制定送餐过程监管主体部门,进一步明确怎么监管”的建议
送餐是网络餐饮服务中的重要一环。《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送餐人员和送餐过程均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对送餐人员相关规定。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持容器清洁,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送餐人员应当核对配送食品,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送餐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委托送餐单位送餐的,送餐单位应当加强对送餐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培训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二是对配送过程相关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并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避免送餐人员直接接触食品,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提供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的,所提供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应当无毒、清洁。配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要求食品的,应当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鼓励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提供可降解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职责,在加大网络餐饮监管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积极探索监管方式和模式,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是与第三方平台“美团”签订了13项政企合作协议,在数据共享、智慧监管、消费维权、诚信经营等方面建立协作机制,共筑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屏障。二是针对外卖食品配送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被污染、被调包等风险,鼓励“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和省内网络平台大力推行“食安封签”,做到无接触配送,杜绝餐食在配送过程中受到人为或意外因素的污染,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上一道“安全锁”。三是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和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通知》,分步骤、分区域对商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及网络餐饮打包外卖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的时间作出了明确要求。四是督促网络平台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加强内部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同时,引导网络平台和餐饮服务提供者要自觉承担起用工责任和社会责任,经常性提醒外卖员自觉遵守交通等法规,要找准效率和安全之间的平衡点,优化系统,加强保障,切实做到尊重劳动者,关爱外卖员,切实保障外卖人员人身安全。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是一个综合概念,是一个系统工程,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虚拟性、跨地域性等特点,其包括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包装贮存、运输配送、线上消费等多个环节。在实际监管中,监管人员对违法违规行为存有发现难、定性难、查处难等困难。一方面,需要市场监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厘清权责,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另一方面,需要平台和商家落实主体责任,守法、诚信经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根据职能职责,以严格市场准入、建立联合机制、加强线上监测、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行业自律等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持续开展网络餐饮服务专项治理,努力提高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全力保障我省网络餐饮食品安全。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