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4138号提案的答复
金明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福泉市设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点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特种设备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设备。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我国对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和检验检测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其中,检验检测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关键环节之一,为事前预防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力深化改革、优化服务供给、强化系统监管,深入推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事业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福泉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开展情况
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准,目前我省有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9家,其中省级机构1家,市州级机构8家。福泉市辖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主要由黔南州检验检测院特种设备检验所和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按照设备参数、级别分级负责覆盖。此外,还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特种设备引入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到福泉开展业务。例如,2022年起推动燃气管道企业自主引入省外有资质的机构参与福泉市的燃气管道的检验工作,目前已检验近17公里。自2023年起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到福泉市开展电梯检测,目前已有4家第三方机构在福泉开展了231台电梯的检测工作;由福泉市市场监管局扶持指导福泉市一家本地企业于2023年3月取得安全阀校验资质,目前正陆续开展有关工作。
经过多渠道、多层次长期努力,目前的检验能力已能满足福泉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需要,该市特种设备检验率长期维持在99%以上,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在福泉市设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点的现实困难
国内综合检验检测机构的顶层设计和许可主体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负责。自2022年6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实施新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21,以下称新版《核准规则》)。按照新版《核准规则》,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主要分三个层次:一是甲类检验机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设计文件鉴定工作;二是乙类检验机构,为属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提供支持保障和技术支撑;三是丙类机构,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仅能从事本单位自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
不同层次的检验机构对于人、财、物、科研项目等都有不同的要求,建设综合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难点主要在于专业人才条件要求高。一是人员条件要求高。申请甲类检验机构至少需要持检验员证的全职人员30名,其中持检验师证的不少于8名,除需满足上述人员总体条件外,还需满足所申请核准项目对应的人员配备要求,如甲类检验机构中锅炉定期检验GD3项目要求检验师4名、检验员8名,压力容器定期检验RD5项目要求检验师6名等。二是人员取证周期长。检验员取证需从事特种设备检验、管理工作5年以上,检验师取证则要求持检验员证4年以上,考试通过率不高,社会持证人员少。因此,如要满足检验师条件最快也需要9年。三是培养难度大。甲A2级要求检验检测人员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还对近8年内承担、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标准制修订有一定要求。因此,在福泉建立综合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需要长期努力和持续投入,难以实现一蹴而就。
三、省州市合力支持推动福泉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发展
为支持福泉市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抢抓新能源材料风口机遇,推动建设千亿级园区“航母”的重大战略,方便福泉市企业高效快捷地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省、州、市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围绕以下三方面努力工作,更好服务福泉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大检验质量监管和调度,提高检验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省、州特检机构能力建设,维持事业性质特检机构公益兜底支撑的职责属性,重点倾斜保障福泉市企业检验需求,确保属地事业性质检验机构按就近原则及时检验、服务到位。
二是引导、扶持福泉相关企业、机构打造自主检验造血功能。支持福泉本地龙头企业立足自身实际,对标新版《核准规则》丙类机构条件,加大检验人才培养力度,在申报丙内特检机构上取得突破,满足企业自用特种设备检验需求,更好保障设备安全运行。
三是稳妥激发市场活力,不断拓展福泉特检服务有效供给。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允许由社会检验检测机构参与的特种设备类型政策范围内,进一步开放第三方检验检测市场,让福泉企业具备更大选择空间,分担检验任务,提供有益补充。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