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4013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界: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网购维权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之规定,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经营者的投诉或违法行为由其住所地市场监管部门管辖,对网络交易平台内经营者的投诉或违法行为由其实际经营地或所在平台市场监管部门管辖。
我局持续开展全省网络交易市场主体清查工作,建立电子属地平台台账。截至当前,我省网络经营主体总量达38.85万户,平台经营者55家,省内现有网络经营主体整体呈现数量较少、规模偏小,以服务省内市场为主的特征。
一、关于建议加强宣传引导的情况
一是加大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我局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的牵头作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领导,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一方面利用各成员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渠道,通过发布公益广告、微视频、典型案例、消费提示等提升消费者风险防范和维权意识。另一方面全面梳理网络经营者在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通过开展行政指导、普法宣讲等方式引导经营者树立合规经营意识。2025年,全省开展“走近3·15,优化消费环境市场监管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169个,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活动1225次,印发宣传资料37.51余万册/份,发布典型案例314个,制作宣传视频185个。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网络消费维权的良好氛围。
二是推动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省司法厅每年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行业部门制定实施普法责任清单。在全省部署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各地各有关单位,结合自身职能,采取发布以案普法案例、普法短视频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推动商家依法经营、依法办事,助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消费维权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建议完善法律法规的情况
加强立法保障,完善规则体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是网购维权的重要法律依据,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2006年《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出台后,已经历2012年、2020年和2023年3次修正。为应对《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保障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方面,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司法厅已于2025年共同成立立法起草小组,启动《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立法工作。目前,该立法项目已列入省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中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正按照立法计划有序推进立法工作。另一方面,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拟定了《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处置优化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目前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三、关于建议加大查处力度的情况
(一)聚焦重点领域,打击不法行为。2025年以来,我省各职能部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针对网络消费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印发《省市场监管局 省委网信办 省公安厅 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平台经济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已开展4期网络监测,数据筛查涉及相关店铺累计13986家、商品107710件,经人工审核确认涉嫌违法线索195条,依法推送属地监管部门处置。
(二)畅通申诉渠道,加大维权力度。针对网络交易市场消费交易属性,探索建立“在线法律咨询、在线纠纷受理、在线和解、在线调解、在线仲裁、消费指引和预警、纠纷处理评价”一站式在线纠纷调解服务平台,为贵州电商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在线和解、调解服务,有效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推动形成网络环境社会治理的新途径和新模式。2025年以来,全省12315平台共计接收到涉网购领域的投诉举报20992件,其中投诉15826件,举报5166件,均已推送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核实处置。
四、关于建议健全监管机制的情况
一是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牵头作用。印发《贵州省网络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贵州省网络交易相关部门责任清单》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线上线下监管工作的无缝衔接和高效运行。
二是以数字化监测手段提升监管工作效能。通过网络交易监管系统、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运用关键词智能抓取、数据精准比对等技术手段,提升监测能力和水平,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2024年,共组织对包括京东、淘宝、美团、饿了么、一码游贵州在内的省内外多家网络交易平台开展了酒类、网络交易市场促发展保安全、燃气安全等17个专项网络监测任务,开展监测287.27万个次,下发监测通报16期。发现涉及未公示证照、酒类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等涉嫌违法线索950条,均已推送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
五、下步打算
一是加强立法规范,强化宣传引导。继续加强《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立法的起草和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网络交易方面的立法规范,按照立法程序和计划推进立法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加强协同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的牵头作用,实现信息共享、监管协同、执法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持续开展2025年平台经济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规范有序的网络市场营商环境。
三是畅通维权渠道,保护合法权益。严格落实相关制度,确保12315投诉举报电话畅通,高效办理投诉举报,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主动公开)
(联系人:蒋波,联系电话,1359509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