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4260号提案的答复
黄懋委员:
您《关于完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的提案》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1.加强数据知识产权宣传。印发《贵州省数据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方案》,制定详细的宣传计划和工作机制,组织省级试点单位深入机关、社区、园区、高校等场所,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宣传活动,让公众了解数据知识产权的概念、保护范围和保护意义。举办数据知识产权省级试点启动会和实务培训班,全链条宣传指导数据知识产权工作。
2.深入企业了解数据知识产权需求。结合“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赴9个市(州)和11个数据知识产权省级试点开展数据知识产权指导和服务,定期跟踪并公布服务情况。2024年累计服务企业1186家,重点服务企业321家,其中有数据知识产权登记需求企业293家,有质押贷款需求企业128家。
3.开展数据“富矿”企业一对一服务。2024年赴贵州现代物流产业集团、贵阳中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10余家企业主动上门服务,其中指导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数据知识产权23件。
二、关于“不断提升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技术层面,建成贵阳大数据安全靶场,为企业提供网络攻防演练、漏洞检测、安全评估等专业服务,有效提升企业安全防护能力;启动贵州省数智安全大数据创新中心建设,聚焦数字技术在网络空间安全、数据安全等领域开展创新应用研究,为行业安全水平提升和个人企业数据权益保护提供技术保障。
制度层面,省大数据局出台《贵州省大数据安全保障条例》,明确数据安全责任主体,建立数据分类分级标准体系,要求企业实施覆盖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销毁的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定《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重点规范数据交易场景下的安全合规要求。
三、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一是探索数据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将数据知识产权纳入《贵州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立法计划,开展立法调研,深入分析数据知识产权的特性,拟形成专门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内容。
二是建立数据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大数据局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依托贵阳中级人民法院,围绕数据知识产权司法治理理论研究、保护规则探索、典型案例研究和数据知识产权联盟建设等方面,合作共建数据知识产权司法治理实践基地。《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明确鼓励数据流通交易主体对数据要素以及在流通交易活动中的数据资源持有、数据加工使用、数据产品经营等权益进行登记记录,为合规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及协同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三是初步建立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制度。2024年9月6日、2025年6月11日分别发布《贵州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指引》,划分数据知识产权与数据产权概念、内涵、范围,细化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类别,明确登记的内容及流程、登记审查标准。省大数据局制定《贵州省数据要素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登记机构的职责、登记主体的范围和义务,通过颁发登记凭证,保护登记主体依法依规享有数据资源持有权益、数据加工使用权益、数据产品经营权益以及基于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取得的合法财产性权益。登记制度的建立,为贵州创新探索数据要素与数据知识产权“双证并发”创新模式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
四、关于“多措并举,不断完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构建”
一方面,着力夯实数据知识产权人才基础。成立贵州省数据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征集数据科学、统计学、应用统计学、生物统计学、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和法律、经济、知识产权等领域专家,组建由152余名专家组成的数据知识产权专家库,为试点工作提供坚实的智力保障。
另一方面,制定完善数据知识产权支持政策。将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资助政策纳入《贵州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并于2024年4月15日实施。该办法明确对实现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和银行按金额兑现资助,单笔最高资助8万元,也是全国首个省级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资助政策。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制度。起草贵州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质押登记指引,邀请公检法数及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对指引的合法合规进行论证,并向社会公告。
(二)规范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审查。为提升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合法性、合规性,定期对数据知识产权审查开展抽查,形成初审—复审—抽查的三重审查模式。
(三)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加强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大数据局、贵阳市法院沟通对接,探索建立数据领域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机制,深化数据知识产权合作机制。
(四)优化数据知识产权支持政策。进一步修改完善《贵州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优化数据知识产权资助政策,发挥知识产权资金激励作用。
(五)构建数据知识产权流通路径。积极推进贵州省数据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与数据产权登记相关平台、贵阳大数据交易平台互联互通,打通数据知识产权出售、赠予、许可、转让、作价入股等流通路径。
(六)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多元服务。结合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活动,以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为抓手,整合各方服务资源,以专题研讨、集中培训、面对面服务、一对一辅导等形式,为企业开展数据知识产权服务。
(七)开展省级试点和领军企业建设。实施数据知识产权省级试点和数据知识产权领军企业项目,引导省级试点和领军企业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培育挖掘、登记保护、转化运用、宣传推介等工作。
(主动公开)
(联系人:罗婕;联系电话:18084268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