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基础信息公开 » 规划计划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416623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3-17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省质量强省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2025年推进计划暨地方工作要点的通知

省质量强省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贵州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2025年推进计划暨地方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7 17:00:00
【字体: 打印

省质量强省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现将《贵州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2025年推进计划暨地方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3月14日    

    

贵州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2025年推进计划暨地方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做好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和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坚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推进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和文化建设,顺利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坚实基础,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篇章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一)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1.推进检察机关知识产权综合履职。落实检察机关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机制,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履职专业化建设。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侵权假冒多发领域,加大对假冒注册商标、专利犯罪的打击力度。〔牵头单位:省检察院〕

2.优化知识产权审判资源配置和制度运行。发挥贵阳知识产权法庭积极作用,打造贵州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细化贵州法院惩罚性赔偿适用标准。〔牵头单位:省法院〕

3.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收集证据,采取各种侦查手段和措施,对侦查终结的案件,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以“昆仑”专项行动为抓手,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列入专项行动之中,部署全省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工作。〔牵头单位:省公安厅〕

(二)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4.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立法进程。按程序开展《贵州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立法工作。〔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知识产权战略处、法规处),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5.持续推进保护体系建设。印发《贵州省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5年推进计划》。持续推进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建设。〔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商务厅、贵阳海关〕

6.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制定实施《贵州省2025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领域执法指导。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业务培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开展案卷评查、典型案例评选工作,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三)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7.推动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建设。积极筹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指导贵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高效运行,为创新主体提供“一站式”快速协同保护综合服务。〔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8.推动行刑衔接。落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加强在联络会商、信息共享、制度建设、法律研究等方面的合作。深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推动知识产权行政与刑事衔接工作机制有效运行。〔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执法稽查处),责任单位: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

9.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诉源治理,进一步推进“诉调对接”制度的落实。督促指导调解机构及时处理人民法院通过平台转送的案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知识产权纠纷。〔牵头单位:省法院,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10.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协同机制。合作共建数据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践基地,联合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司法治理研究和实践。〔责任单位:省法院、省检察院、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战略处)〕

(四)加强知识产权源头保护

11.规制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持续规范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提高发现和打击的精准度。开展不良影响商标排查处置,对非正常专利申请及时进行核查整改,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置上级交办和部门、地区转办的非正常专利申请重点问题线索和商标恶意注册申请案件线索。〔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二、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一)完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

12.深入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按照《贵州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黔质量办发〔2023〕4号)明确的任务分工,着力打通“不敢转、不愿转、不能转、不会转”的政策堵点,推进解决专利转化运用源头质量不高、主体动力不足、激励机制不全、市场渠道不畅等问题,在绩效考核、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企业认定、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等工作中突出专利转化运用的政策导向,将专利的转化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标准,切实提升全省专利转化运用效益,确保专项行动圆满收官。〔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13.持续推进高校院所存量专利盘活。依托全国专利盘活系统,持续梳理盘点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加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创新成果推广对接,畅通专利技术运营对接渠道,推动存量专利较多的高校和科研机构逐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存量专利筛选评价、供需对接、推广应用、跟踪反馈机制;引导和支持专利权人通过自行实施、许可他人实施、作价入股、权利转让等多种方式实现专利价值。〔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14.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依托全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技术转移平台,聚焦重点地区和产业链条,支持建设一批专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链条,常态化开展专利成果筛选分析、路演推介、交易撮合等对接活动。〔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二)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效益

15.不断夯实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工作基础。聚焦我省重点产业链主企业上下游产业链,组织实施一批科技创新项目,建设一批高价值核心专利培育中心,培育形成弥补共性技术短板、具有行业领先优势、面向前沿领域布局的原创性、基础性专利和高价值专利组合。持续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梯队培育,引导企业实施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充分利用重点产业创新平台、制造业中试平台等相关资源,贯通技术研发、概念验证、中试熟化、产业投资、新产品应用等环节,健全完善专利产业化促进机制,培育大批具有专利产业化基础的高成长性中小企业,遴选支持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持续提升重点产业链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16.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业务办理便利化。做好同市场主体、创新主体密切相关的专利转化运用业务的服务工作,进一步压缩专利权质押登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理时限,将审查时限控制在3个工作日,将涉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的专利权质押登记审查时限控制在1个工作日。〔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贵阳代办处),责任单位:贵州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省委金融办〕

17.加强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加大知识产权政策宣传,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促进企业与银行精准对接〔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省委金融办、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贵州金融监管局〕。拓展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探索推广知识产权保险新产品〔贵州金融监管局〕。鼓励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省委金融办〕。进一步优化登记渠道,促进知识产权质押登记便利化。〔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贵阳代办处)〕。强化知识产权继续教育培训,引导探索行业与高校在知识产权理论和方法的研究,切实提升知识产权评估水平〔省财政厅〕,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统计信息数据共享应用〔贵州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

18.探索重点领域数据知识产权应用。聚焦“六大产业基地”、文旅、交通物流等重点产业和行业,系统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培育、登记、应用、保护、服务,符合数据资产确认条件的,纳入数据资产管理,率先打造一批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典型应用“样本”。〔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战略处)、省财政厅、省工业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大数据局、省科协,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19.探索推进数据资产试点。以贵州实施国家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为契机,推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充分激发数据要素价值,围绕重点领域和产业推进数据知识产权交易流通,打造数据知识产权典型应用“蓝本”。〔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战略处)〕

三、优化知识产权服务

(一)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

20.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的指导意见》,逐步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撑,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战略处)、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21.做好知识产权业务“一窗通办”工作。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申请注册便利化。编印《知识产权事务服务指南》,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业务“零跑腿”办理,巩固知识产权申请注册电子申请率。〔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贵阳代办处),责任单位:各市(州)商标受理窗口〕

22.绘制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图谱并做好专利优先审查服务。聚焦我省重点产业链前、中、后端绘制知识产权图谱,为涉重点产业专利申请提供优先审查服务,助推贵州省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战略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贵阳代办处),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23.深入推进全省数据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建设贵州数据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战略处、科技信息处)、省大数据局〕

(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24.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整合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开展知识产权宣讲培训活动,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优质资源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成效。〔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知识产权战略处、知识产权保护处、应急宣传处),各市(州)局〕

25.强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加强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指导开展行业自律工作,提升行业自律能力。〔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26.培育数据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一批数据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战略处)〕

四、推进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

27.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和风险防控。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承办好第十六届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及配套活动。〔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战略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人事处、办公室、应急宣传处等相关处室),责任单位:省外事办、省贸促会、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版权局等有关单位,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信息发布、信息共享和风险预警,帮助企业及时响应。深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贸易主管部门协同配合,依法审查管理涉及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国际交流合作,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和服务,助力贵州企业“走出国门”。〔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外事办、贵阳海关、省贸促会〕

五、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和文化建设

(一)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28.促进企业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以培育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为核心,加快培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法务等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局(人事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29.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队伍。以拓展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业务领域和提高服务能力为核心,加强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和培训六大知识产权服务业领域人才培养,加快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队伍。〔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局(人事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知识产权战略处),各市(州)知识产权局〕持续承办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扩大我省专利代理师人才队伍,提高代理人专业素质。〔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办公室、人事处、应急宣传处、财务审计处),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30.推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培养熟悉知识产权研究、法律事务、转移转化等专业知识的知识产权人才。〔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知识产权战略处、人事处、法规处),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二)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31.强化知识产权宣传推广。组织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组织编写《2024年贵州省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状况》(白皮书),召开新闻发布会,展现贵州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成果。及时总结发布各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件,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战略处、应急宣传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执法稽查处、酒类监管处),责任单位:省质量强省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知识产权相关单位、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六、加强组织实施和保障

32.加强组织协调。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运用好各级知识产权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机制,适时召开议事协调机构会议或联络员会议,推进年度重点任务落实。〔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战略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知识产权保护处、办公室),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33.加强条件保障。按照省以下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切实保障知识产权资金投入。〔责任单位:省质量强省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知识产权相关单位,各市(州)知识产权局〕修订《贵州省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及运用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战略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知识产权保护处、财务处)、省财政厅〕

34.加强考核评估。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落实中央涉知识产权工作检查考核迎检任务,组织好我省涉知识产权考核评价工作。〔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省投资促进局,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下一篇:

抖音

微博

微信

头条

关闭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