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9-1885442 | 信息分类: | 省局文件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9-04-19 | |
文 号: | 黔市监检验函〔2019〕4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确认贵州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的通知 |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确认贵州省检验检测
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的通知
(黔市监检验函〔2019〕4号)
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管局,省局审核中心: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评审员管理要求》(RB/T 213),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所使用评审员的考核、确认、持续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为加强评审员管理,规范评审行为,我局于2018 年在贵阳举办了全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继续教育培训,根据培训结果,现确认黄培林等265 名同志持续符合评审员要求,可以继续担任我省各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工作。现将确认的评审员名单印发给你们,并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确认的评审员应认真贯彻执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评审员管理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继续加强学习,认真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不断提高评审工作质量。
二、各级资质认定部门要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评审员管理要求》的规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指派本通知确认的评审员组成评审组(其中评审组长必须由主任评审员担任),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工作。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