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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9-1885480 信息分类: 省局文件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9-04-24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征集有机产品风险监测方案的函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征集有机产品风险监测方案的函
(黔市监认证函〔2019〕7号)

发布时间:2019-04-24 16: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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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8〕17号)要求,充分发挥认证“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独特作用,加强对农村产业革命12大特色产业的分析研判,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提升有机产品质量,我局2019年将组织开展有机产品认证风险监测工作。为保证风险监测工作的有效性,现向各检验检测机构征集有机产品风险监测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机构要求 

(一)具有完成承检任务所需的独立法人资格和组织管理机制、协调能力; 

(二)具备承担检验任务的检验资质和相应检验能力,具有风险监测工作经验;

(三)具备相关的技术统计和检验检测技术专家,熟悉有机产品风险监测的操作流程和申报项目相关检测领域产品或检测质量状况; 

(四) 近三年内在相关检测业务中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二、风险监测方案要求 

(一)监测产品 

2019年贵州省有机产品风险监测产品为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的蔬菜、茶、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辣椒、石斛、刺梨、油茶、竹、生态畜牧、生态渔业等12个特色产业中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种植、养殖和加工企业的产品。 

(二)样品抽取 

样品抽取工作原则上由承检机构负责,特殊情况需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配合的,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样品抽取批次数按照每家企业获证产品抽取1个批次的原则确定,大型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可抽取2-3批次不同规格产品,抽样批次总数不超过100个批次。 

(三)检测项目 

承检机构根据产品实际情况,对每种产品确定10个农残/兽残项目的检测。 

(四)判定依据 

GB/T 19630-2011 有机产品国家标准。 

(五)工作文书 

抽查通知书、抽样单、拒检认定表等工作文书按照要求自行印制。 

(六)经费预算 

申报单位在实施方案中需提出经费预算,抽查工作不允许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由省市场监管局统筹安排。 

三、其它工作要求 

申报单位编制《2019年有机产品风险监测实施方案》,提交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附表及其他证明文件,于2019年5月20日前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认证认可检测处。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方案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风险监测承担单位,与其签订委托工作合同,拨付工作经费后组织实施。 

联系人:左渊洁 

联系电话:0851-86509801 

电子邮箱:GZRZPSC@163.com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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