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4649642 | 信息分类: | 省局文件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0-08-28 | |
文 号: | 黔市监办函〔2020〕414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督检查的通知 |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督检查的通知
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近期,受供求关系影响,猪肉、蔬菜销售价格出现一定程度上涨,为充分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确保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基本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履职尽责
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行为常态化监管,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良好价格秩序,确保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重要职能职责。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履职尽责,采取有力措施,用实际行动和良好工作效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密切关注市场,及时提醒告诫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人员对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开展市场调查,加强和发展改革、农业农村、商务和统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变化数据,密切关注价格动态,认真分析研判,准确把握市场价格走势。各级要采取召开会议、发放函件、签订承诺书、以案释法等形式对相关经营者进行提醒告诫,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督促经营者自觉守法诚信经营。
三、加强巡查检查,依法有效处置
各级要着力加大对重要民生商品的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力度,增加巡查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和纠正经营者苗头性和潜在性问题,有效化解价费矛盾,通过不间断地巡查检查,形成强大震慑;要严厉查处价格欺诈、相互串通、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依法及时予以公开曝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其价格波动极易引起社会矛盾,各级既要积极担当作为,又要充分维护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不得违法干预市场价格;要加强与当地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有效处置各类舆情和举报投诉,切实把握好舆论导向,力争较好社会效果。
四、加强请示汇报,及时报送数据
为了确保及时掌握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变化有关情况,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明确专人负责,每周收集中心城区至少1个大型超市及1个较大型有代表性的农贸市场猪肉(精瘦、五花)、大白菜、西红柿、青椒价格情况,每周四下午15:30前汇总上报省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处),省局将视情况调整品种类型。遇有价格异常波动和重大舆情及时上报。
联系人:张嘉智;联系电话:0851-85553372;电子邮箱:934772658@qq.com。
2020年8月27日